垃圾征费|谢展寰指非法弃置罚款 够买5年袋:守法先系最悭钱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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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延后垃圾征费实施日期至8月1日。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27日)在电台节目表示,政府无意在宣传期间强调罚则,“悭钱唔用指定袋系唔聪明,唔用胶袋捉到罚1,500够你买两年;四围扔垃圾罚3,000够买5年,守法先系最悭钱,我系咁讲,唔系想吓人。”

▼1月26日 垃圾征费指定袋开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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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展寰今接受电台节目访问,继续就垃圾征费作解说,提及罚则时指政府宣传时不会强调罚则,并指罚则不是为了吓人。

想悭钱呢做个法唔聪明,唔用胶袋被捉到罚1500,够买两年;四围扔垃圾3000够买5年,唔聪明,应该守法,呢个先系最悭钱, 我系咁讲,唔系想吓人,系想营造一个好嘅绿色文化应有正面鼓励方式。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

他重申,垃圾征费不是想收市民钱,而是因为香港与外国在垃圾处理上有差距,香港须追上外国水平,相关指定胶袋钱会以“专款专用”方式,用在推行减费回收上,以建造绿色减费的回收文化。

至于坊间一些实测指指定垃圾袋质量差,谢展寰特别指出网上有短片称指定袋容易烂,“拉下又烂、拉下又穿咁,揾啲好重嘅嘢、揾嘢拮下佢都会穿会烂”,但强调当实物推出后,是正正常常的垃圾袋,“啲人见到就冇乜问题、会放心,唔会睇咗个套片觉得咁易烂架咩?”

▼垃圾征费指定袋防伪资料及核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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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征费有6个月适应期 期间不检控

他强调,“睇同听”差别很大,有时单凭“听”会有许多误解及不理解,会造成错误信息。他也重申推后行的6个月适应期内,不会进行检控,但乱抛垃圾任何时间及地方都不容许,并非代表适应期内可以让市民可乱抛垃圾。

谢展寰续称,家居垃圾有三分一是厨余,当局已在部份大型商场及酒店推广厨余再生盒;亦正扩展回收桶,协助小型食肆回收厨余。

他指计划今年内将“智慧厨余回收桶”扩展至所有公共屋邨,有过千户的私人屋苑可申请,较小型的屋苑可合租“智慧厨余回收桶”。他又说,会在大型垃圾站放置厨余回收设施,配套设施会随市民习惯改变而不断增加。

垃圾征费9款指定袋收费。(环保署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