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业界料增清洁工两成工时 环保署:市民凭良知做好本份
垃圾征费将于4月1日实施,惟坊间对具体做法仍有不少疑虑。香港物业服务联盟主席甄韦乔今日(17日)表示,不少物业大厦仍未商讨安排,也未了解责任问题,指要看不同大厦做法才可配合,例如处理违规垃圾问题等。他称事前测试发现,垃圾征费实施后料清洁工要用多逾两成时间处理,居民越守法,所需时间越短。
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胡劲欣则表示,不建议物管公司为居民包底,强调最大容量指定袋售11元,每层每日用11元不划算,但清洁工可用指定袋为违规垃圾执手尾,并称明白清洁工及物管公司都有困难,认为市民“从良知同道德高地,都应该做好本份。”
甄韦乔今早(17日)接受电台节目表示,对清洁公司而言,最大题时不少物管公司、业主方案法团等,仍未去商讨垃圾征费后的做法,以及未去了解当中责任,包括公屋方面房屋署也仍在讨论中。
他称前线清洁工要视乎每座大厦决定做法才可配合,例如是否提供指定袋予清洁工执手尾等,究竟是清洁公司支付,还是法团或物管公司支付等。
甄又说,清洁工在看到违规垃圾时,会先通知物管公司,物管致电环保署举报;或清洁工直接向环保署举报都可。他指清洁工工作必然增加,早前做过测试,料会增加两成工作时间,并称居民“越乖、时间就越短”。
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胡劲欣则表示,不鼓励“袋中袋”包底做法,即物管公司每层买一个11元大容量垃圾袋,供居民弃置垃圾,“会引导市民唔守法,长远每日每属11蚊都唔划算。”
不过,她称若清洁工见到有违规垃圾,就可用指定垃圾袋处理,即“执手尾”,这样一幢大厦一天或只需使用一个11元垃圾袋。她指明白清洁工及物管公司都有困难,认为市民“从良知同道德高地,都应该做好本份。”
胡又说,推行初时料会多些“执手尾”情况,例如长者接收资讯慢、三无大厦等,但料宣传教育后会逐步变好,“台湾都系咁。”至于预料会否有市民带垃圾回公司或弃置在街外橙色垃圾桶,她则称假设性问题难预计,强调若橙色垃圾桶满了,弃置在旁属非法行为会被罚3,000元。
提到零售店“一袋两用”安排,胡劲欣称十分鼓励零售店推行相关做法,但最终都希望是市民可自备购物袋;至于“一袋两用”胶袋大小则由零售商按需要决定,“便利店倾向卖细些、大超市就想用15公升。”
湾仔区议员李碧仪则称,接获不少业主立案法团反映担心监管责任问题,又称难以要求物管公司或邻居之间互相举报违规情况,因会破坏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