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酒店房图奸女子 被质疑应约动机 事主:出于礼貌答应长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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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商人涉在酒店房企图强奸机场新相识女子案,今(3日)在高等法院续审。女事主在接受辩方盘问时称,当日与被告食饭并非出于情愿,但她视被告为“长辈”,故礼貌上答应了他;辩方则质疑两人事前仅见过一次面,双方的生活理应没有交杂,她应不用担心不应约会令被告不高兴,质疑她与被告午膳,目的是想被告为她拓展业务。审讯午续。

被告韦德恩(54岁,商人),被控于2022年8月18日在旺角希尔顿花园酒店一房间内企图强奸及非礼女子X。

被告韦德恩否认企图强奸及非礼罪,在高等法院受审。

辩方指X提出要请被告食饭

女事主X继续以流利普通话作供。辩方盘问时指,被告与X当日在机场的核酸等候区相遇后,被告为答谢X曾帮过他,故执意要为X支付的士车费,X因而提出要请被告食饭。X否认,指被告支付车费是称他“应该的”,她更没有提过要请被告食饭。

否认主动要求交换微信

辩方续指,两人在的士的途中,X已知道被告在中国内地有广阔人脉,可以帮她拓展人脉,故主动提出交换微信。X否认,指被告当时称有钱人都不会到香港,交换微信是想在疫情期间遇困难可互相帮助。辩方追问,X在车上提及拓展业务,目的是想被告可在这方面帮她,又质疑若不交换微信,被告未能帮到她。X称她只是想请教一下被告,不清楚能否真的能帮她。

出席是出于礼貌

事主X又称,她在案发当天其实“不是好情愿”赴约,因为被告年龄比她大,属“长辈”,她只是礼貌上答应了被告。辩方质疑,两人仅见过一次面,之后若不是有人提出,双方的生活不会再有交杂,X理应不用担心不应约会令被告不高兴或尴尬。X称因被告为她付了的士钱,她认为可以透过请他食饭作回礼,形容这是“出于礼貌”。

辩方指X之所以应约,与她称情不情愿无关,直指X想与被告面谈有关帮她拓展业务的事。X回答:“没想过。”

案件编号:HCCC23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