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尸命案】情夫谋杀四川情妇罪成 认为原审指引出错求翻案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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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证券公司董事,与来自四川舞小姐发展婚外情,惟二人关系被揭发后不久,情妇突人间蒸发。警方凭环境证供,推论情妇已死,惟尸体却无法寻回。但认为证据直指情夫就是这“无尸命案”的凶手,全男班陪审团更在退庭仅约两小时,便一致裁定情夫谋杀罪成。情夫认为原审法官在指引陪审团时,就“唯一的推论”的指引上有不当之处,认为裁决不稳当,要求上诉庭颁下上诉许可,上诉庭押后裁决。

上诉人陈文深被陪审团裁定谋杀罪成后申请上诉。(资料图片)

上诉人陈文深,43岁,满头白发下出庭应讯,他被裁定于2011年10月期间,在淘大花园一单位内,谋杀女子秦嘉仪(33岁)。

代表他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指,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有犯错之嫌。本案中控方在缺乏直接证供,认为法官在关键时刻,要陪审团作出推论时,未有要求陪论团作出唯一合理的推论。

麦高义说,法官引导若引导陪审团作出推论时,应说明若有两个不同可能性推论,建议陪审团作出被告有利的推论,但原审时法官却说:若有两个相同可能性推论,应不作推论。故认为原审法官引导犯错及不稳妥。

控方回应说,原审法官引导上或有混乱,但综观整个引导已符合三个原素,包括:推论须基于案件事实、由事实证明推论;若有两个相同可能性推论,陪审团不能作出对被告不利推论。本案争论是:秦嘉仪是否死亡、是否遭上诉人谋杀,这些都是由控方举证,陪审团亦基于这些证据,裁定上诉人谋杀罪成。

恋情被揭后情妇人间蒸发

控方案情指,33岁的四川女子秦嘉仪,于2007年任职夜总会时认识当时为国泰君安融资证券公司董事的陈文深,其后成为陈的情妇,两人在淘大花园租住案发单位,直至陈妻揭发丈夫有婚外情后,秦便突然人间蒸发。

闭路电视见上诉人推走一尼龙袋

警方其后在秦嘉仪租住的寓所大厦的闭路电视,发现秦在2011年10月5日返回寓所后无再离开,陈文深其后多次进出大厦,并曾以手推车推著一个大红白蓝尼龙袋离开,相信是运载秦的尸首;之后陈还聘请装修公司装修单位和清走所有家私。

警方相信秦已遭杀害弃尸,但尸首至今仍未寻回。警方经过2年搜证,最终起诉陈文深。案件经十多天审讯,陪审团退庭商议仅约2小时,便达成一致裁定陈谋杀罪成。

案件编号:CACC 27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