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机构薪酬被指“肥上瘦下” 社署研不豁免公开财务报告

撰文: 黎梓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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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调查指社福机构“肥上瘦下”,有高层年薪逾200万元,比社署同职级员工高,更有部份人员获取大额津贴。社福机构员工会干事邱智恒在一个电台节目上,直斥是社会福利署缺乏监管,社署助理署长(津贴)郭志良则称,拟研究获津助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将来亦需提交周年财务及薪酬检讨报告。

社会福利机构员工会今年3月发现,至少有15间社福机构高层获发大额现金津贴。(社会福利机构员工会提供照片)

社福机构基层员工薪金偏低

邱智恒今早在电台节目访问指,社福机构在现行的整笔拨款安排下,可弹性制订员工薪酬,亦不需与公务员薪级表挂勾,惟近十年前线员工薪金被压低,他引述社联调查指,2015年一名拥有学士学位及一年工作经验的社工,起薪点只有24,000元至42,000元,惟当年社署同工薪级则由28,000元至62,000元不等,邱慨叹“薪酬差距太远,人工无咩曙光”。

前线人员薪金偏低,惟高层则有较高收入,邱表示有机构高层每年获大额津贴 4万元至40万元不等,连同底薪更较社署同工为高,但他相信多数高层的薪金与社署同工接近,指“高层就同工同酬,但低层就连中级(薪级)都唔到”,批评社署对此无监管。

社署指机构高层薪金与公务员相若

社署助理署长(津贴)郭志良接受该节目的电话访问时则指,社署比较最高三层职员薪金水平时,是包含薪酬及津贴,发现有关职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务员相若。他续指现时每年受资助1,000万元或其营运收入50%以上的社福机构,每年均需提交周年财务及薪酬检讨报告,现时有逾150间机构的财务资料公开在社署网页供查阅,如有特殊情况,会约见董事局了解。郭亦表示未来会研究受资助1,000万元或其营运收入50%以下的社福机构,亦需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