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行人设施规划差 却大规模打击违规过马路 青年入禀求司法覆核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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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把违规过马路传票罚款大幅增至2千元,警方近日更曾大规模打击违规行动,并有多名市被发传票。有青年指政府未能提供令人满意的行人设施,行人使用的绿灯时间又太短等,整体规划欠佳下,令市民有时要行出行人路,认为政策令市民加重负担,认为市民不应因为政府的不足和无能而罚款,认为控罪有违宪之嫌,因而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

申请人 Tsang Ho Ming(音译曾浩明),他并无律师代表;建议答辩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署、发展局及立法会。

2023年12月11日,警方大规模执法并向多名违反交通规例的人士发传票。(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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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行人路以外地方过马路

曾在入禀状指,政府的城市规划欠佳,行人路设计差,市民需在行人路以外的地方过马路,认为市民不应因政府机构的无能而被罚款,且交通违规传票罚款达 2,000 元,执法部门若经常针对低收入人士,会对他们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绿灯时间短闪烁不能过

曾又指,交通灯的设计有重大缺陷,亮起红灯不能过路,绿灯时间又太短,政策又会向绿灯闪烁时才过路的行人发传票罚款,对行人造成负担,认为市民成了政府无能的代罪羔羊。

行人路空间受环境影响而不足

曾续指,低收入地区的行人路规划尤其差劣,交通设计没考虑人流,行人路又过于狭窄。路面更不时有滴水情况,行人步行的空间受阻,有时更需行出行人路外,市民不应因政府规划不当而受罚。此外,在区议会选举期间,有参选人在行人路宣传,令行人路的空间大减。

认为政府未能提供令行人满意的设施

曾认为立法会未有制定符合行人友善的条例,政府机关又未能提供令行人满意的设施,却无差别向行人发传票,认为现行的《道路交通条例》在违宪之嫌,因而要求司法覆核。

HCAL228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