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争产|次子罗旭瑞称获母委任为受权人 求法庭颁持久授权书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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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君集团创办人罗鹰石的二子罗旭瑞,昨(19日)入禀高等法院,声称获母亲罗杜莉君(罗老太)委任为她的受权人,要求法庭颁令委任他为受权人的“持久授权书”有效。罗旭瑞亦要求法庭颁令,法庭决定“持久授权书”是否有效前,家族信托继续定期把款项转帐至罗老太的户口,罗旭瑞则获授权为该户口的唯一签署人。
原告罗旭瑞以罗杜莉君(罗老太)的受权人身份入禀,答辩人则为汇丰国际信托和汇丰银行。
入禀状指,罗老太于2020年9月4日订立“持久授权书”(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委任罗旭瑞为其受权人。入禀状要求法庭颁令,该“持久授权书”有效,并对两名答辩人有约束力。若法庭认为“持久授权书”部份属无效,入禀状则要求法庭颁令其余部份属有效。
入禀状亦要求法庭颁令,在决定“持久授权书”是否有效前,作为家族信托受托人的汇丰国际信托,继续定期把款项转帐至罗老太的户口。在此期间,罗旭瑞获授权为该户口的唯一签署人。
罗老太曾于2016年入禀,要求撤销汇丰信托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审讯期间爆出罗氏家族兄弟间的不和。高等法院于2019年时,判罗老太败诉。
案件编号:HCMP24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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