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炒吴树培|校方未答何时设调查小组 前资深校董批违程序公义
中大校董会今日以简单多数通过,即时解雇副校长及秘书长吴树培,称其行为举措难配合良好管治,对他失去信心。根据《中文大学规程》,校董会罢免校长、副校长等,可先成立委员会审查,并向校董会作出报告。
校董会有否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相关委员是谁、何时完成调查 ? 《香港01》向中大查询,校方拒绝回应。议员校董刘国勋称,校董会曾成立小组,并委任两名有法律背景的校董和一名资深教授,向校董会作出意见,至于何时成立,则不太清楚,人选亦不便透露,强调解雇程序是合法和依足程序。
有不愿具名的中大前资深校董形容,即时解雇大学高层的做法前所未见,亦认为过程十分仓卒,欠缺透明度,改组后的中大校董会,今日才首次正式开会,据知改组前未曾通过委任小组调查,质疑如何在无开会情况下,一个月内成立小组并完成调查;若有关小组早已成立,质疑是否有人绕过程序办事,违反一贯做法及程序公义。
根据《中文大学规程》24,大学校董会可基于“好的因由”(good cause),免任校长、副校长、任何教授,免任前可委出一个由校董会主席、2名校董及3名教务会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审查有关的投诉,并向大学校董会作出报告。
“好的因由”包括裁定违反刑事罪行、属不道德或可耻性质的行为、校董会考虑委员会的报告后认为构成没有执行或无能力执行职员的行为等。
中大拒回应有否成立调查小组 议员校董称有小组审视
校董会就解雇吴树培的决定,何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相关委员是谁、以及何时完成报告? 中大拒绝回应,仅称已发新闻稿,未有补充。中大议员校董刘国勋称,校董会曾委任两名有法律背景的校董和一名资深教授,向校董会作出意见,至于何时成立,则不太清楚,人选亦不便透露,强调解雇程序是合法和依足程序。
他指,事件已扰攘多时,又曾发出过警告,才有成立小组检视的一步,“如果有人不断做破坏,损害中大利益,点解仲可以留底?”他指,作为一个受薪的人员,如果不论是支援和表现,都与校董会决定“打对台”,校董会无信心与其共事,今日才作出解雇决定已属太迟。
前资深校董称即炒人前所未见 批决定仓卒、欠缺透明度
有中大前资深校董表示,即时解雇大学高层的做法前所未见,按惯例会成立委员会独立调查,包括召见各方证人,亦会给予涉事人有辩解的机会,以决定其行为是否符合“好的因由”,并向校董会交报告,视乎个案而定,由成立委员会到完成调查,料需时两至三个月,或半年不等。当事人亦有权就最终结果作出上诉。
该名校董认为,今次解雇过程十分仓卒,亦欠缺透明度,涉中大校董会改组的条例于11月中才刊宪,改组后的校董会今日才首次正式开会,据知改组前未曾通过委任小组调查,质疑如何在无开会情况下,于约四星期内,通过成立小组、物色小组人员、并完成调查;若有关小组早已成立,却有校董不知情,质疑是有人绕过程序办事,违反一贯做法及程序。
公开处决予人感觉绝情 影响士气
校董会主席查逸超以机密为由,无解释校董会解雇吴树培原因,但提及他有两件事值得关注,包括他曾绕过校董会制定校董会议程,及参与反对中大校董会改组的联署。
他认为,校董会做法予人有权用尽,“听唔入耳嘅人就炒,只要简单多数通过就得”,亦指以往炒人是低调处理,令对方可以方便找工,“好少做到咁绝情”,今次做法亦会影响士气。
改组后的校董会正值过渡期,过渡期内开会法定人数将维持12人,直至组成34人,校外及校内成员比例为2:1。根据中大网页,不计及吴树培,目前有18位成员,校内成员仅有两人,包括校长段崇智及常务副校长陈金梁;其余16人为校外校董,两者比例并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