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儿子贩毒囚16年出狱再藏冰毒 官指案底差劣囚22个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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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地产商荣国企业创办人邹耀华之子邹汉光,于2010年因贩罪毒被判囚16年。他数年前出狱后,再涉藏有冰毒被捕。邹汉光被控两项贩毒罪,经审讯被裁定贩毒罪不成立,但两项藏毒罪成。法官今(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时形容被告的案底差劣,亦因此作出加刑,判他入狱22个月。

被告邹汉光,65岁,报称商人。案情指,被告于2021年4月13日晚上,在尖沙咀棉登径5号外的一辆私家车下车后,遭警员截查。警方在被告的裤袋发现13.64克冰毒、2.47克可卡因和小量氯胺酮(即俗称的K仔)。警员继而搜查涉案车辆,在车内发现小量冰毒。被告因此被捕,警诫下称涉案毒品自用。

被告邹汉光在高等法院受审经审后被裁定贩毒罪不成立,但藏毒罪成,囚22个月。

被告1975年开始犯法2010判囚16年

法官判刑时形容,被告的案底差劣,他于1975年因管理赌博场所罪被判罚款,之后干犯伤人、盗窃、抢劫等罪。此外,他于2010年因贩毒罪,被判囚16年。他出狱后不久,便干犯本案。法官指,被告的问题源于其毒瘾。法官考虑涉案毒品数量不多,被告在警诫下称毒品自用,因过往案底需加刑,判囚22个月。

辩方申请讼费获批

辩方在判刑后有讼费申请,并透露曾就认罪协商去信律政司,建议改控藏毒罪,但律政司于2022年6月拒绝。辩方认为律政司控告贩毒罪属过于进取。法官最后批准辩方取得控方拒绝认罪协商后所涉的讼费。

案件编号:HCCC9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