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夺命案】科大旧生误杀罪不成立 认袭击死者朋友囚4月
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系的无业汉,在酒吧掟飞镖与酒客争执,涉嫌一拳打死酒客,早前否认一项误杀罪名而受审,5女2男陪审团于今退庭商议约5小时,以5比2大比数裁定被告一项误杀罪名不成立,但因被告早前承认一项普通袭击死者朋友的罪名,被判即时入狱4个月。
法官判刑时强调,事件沿于掟飞镖鸡毛蒜皮的事件,原本可轻易避免,最后却演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法庭必须发出铿锵的讯息,任何人士不应诉诸于暴力解决问题,必须作好情绪管理。
被告容定梁,43岁,被控一项于2015年8月19日误杀男子张显辉(43岁)的罪名。被告于科大工商管理系毕业,曾任信货批核经理,案发时正转工及离婚,从无刑事案例。他早前承认一项于2015年8月18日袭击谭柏濠罪名,谭正是误杀案死者张继辉的朋友。
对于被告被裁定误杀罪名不成立,其亲友即拍手鼓掌,即遭法官喝止说:“法庭不是鼓掌的地方,请留意法庭庄严。”
官指争执沿于鸡毛蒜皮事件
另外法官在判刑时补充,案件源于掟飞镖鸡毛蒜皮事件,案情简单,被告和伤者谭柏濠有口角,死者用骰盅打被告头部,被告推跌死者,再殴打谭,事发后被告更无对两人施以援手,只站在一旁,所以将量刑起点定为入狱6个月,因认罪获扣减入狱4个月。
辩方透露,因被告在被捕至提堂,还柙了三个月,才获保释外出。被告应坐多一个月囚才可出监。
控方案情指,死者于2015年8月17日晚上与朋友谭泊濠到何文田窝打老道一间酒店消遣,期间有一同掟飞镖,至翌日凌晨2时许,酒吧顾客相继离开,只余下死者、谭、被告、酒吧老板及员工,而死者、谭、被告曾一同掟飞镖,但不久谭与被告有口角,谭及死者返回酒吧台继续喝酒,被告则与员工继续掟飞镖。
被告挥右拳击中死者左颈
根据闭路电视记录,死者于18日凌晨3时离开吧台,用胶骰盅敲打被告头部,被告突挥出右拳,击中死者左颈近头位置,死者随即堕地,事件维时不足30秒。
被告和谭继之后续有纠缠。死者其后送院,延至8月19日下午死亡,法医证实死者死因是“左椎动脉创伤性损伤导致急性蛛网膜下出血”。
被告辩称出于自卫
被告自辩时指,案发当天他一直遭死者朋友恐吓要“打死他”,出于自卫才袭击死者。
案件编号:HCCC 8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