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和你Lunch冲突|演员吴智杰及另4人暴动及蒙面罪成 还押候判
曾参演ViuTV电视剧的演员吴智杰与另外4人,涉嫌在2019年11月参与中环的“和你Lunch”示威时被捕,他们否认暴动及蒙面罪,案件早前经审讯后,其中吴声称当日只因等朋友下班才在中环一带流连,又因他的身份要顾及形象,故有戴帽及口罩等用品。案件今(2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暂委法官彭亮廷不接纳吴的说法,又认为其他4人是明知有暴动仍留在现场,裁定5人全部罪名成立,把案押后至明年1月27日,连同早前认罪的3名被告一同判刑,期间众被告需要还柙。
经审讯被定罪的5名被告:吴智杰(29 岁,演员)、陈敦涵(25岁,酒店接待员)、李晁锋(28岁,社工)、陈灏良(28岁,放射治疗师)和梁升彦(28岁,教师)。
控罪指各被告于2019年11月12日中午,在中环毕打街与德辅道中一带参与暴动,并在非法集结的情况下使用蒙面物品。
当日有示威者占据道路阻碍交通
案情指,当日中午12时许有人在案发一带破坏交通灯,此举吸引途人围观和聚集,由原先的十数人增至过百人,他们走出马路并占据街道,阻碍交通,之后有人破坏巴士,亦有人在马路上放置障碍物及燃烧杂物以阻塞交通,亦有人破坏附近的元气寿司及吉野家等店舖,更有示威者设下伞阵,与警对峙时亦有人曾抛掷砖头。防暴警于下午3时过后开始驱散行动,人群陆续散去,警方拘捕部份人士,包括本案的8名被告。
各名被告均承认当日曾在现场,不认罪的5人否认他们当日曾参与任何形式的暴动。
吴称当日在中环闲逛等朋友下班
曾参演ViuTV电视剧的吴智杰有出庭自辩,他称当日原本约了一名在中环名店工作的女性朋友午饭,后来因对方有工作在身,他继续在中环一带闲逛等她下班。因为他艺人的身份,要保持形象,拍被传媒认出,加上当日头发有点凌乱,故期间有戴帽及口罩,并穿上净色衣物。他在闲逛期间,亦有与其他朋友在附近喝咖啡。直至下午3时许,他得知该女性朋友到了铜锣湾分店工作,他想找车往铜锣湾时遇上暴动场面,并听到枪声,期间被捕。
官认为吴见警心虚而逃跑
彭官未有接纳其说法,并认为吴并非为顾及形象而戴帽,亦不接纳吴因为形象或鼻敏感和哮喘寺医学理由而戴口罩,从片段所见,吴是被警方追捕并走入逃生出入口时才脱下口,并在想放入裤袋时掉了在地上。彭官又指,从片段所见,吴在现场是见到防暴警才开始逃跑,认为吴是见到警察后心虚和畏罪而逃。
认为众被告明知有暴动而留在现场
彭官认为吴与另4名被告均是明知有暴动仍刻意留在现场,并以蒙面等装束,壮大示威者的声劫,助长他们的气燄,故裁定他们暴动及蒙面罪均罪成。
另3人开审前已认罪
同案另3名被告:陈维聪(29岁,西厨)、蔡绮洛(27岁,售货员)、林梅哗(27岁,美容师),开审前已认暴动罪,他们原被控的其他罪名则准存档不予起诉。
著辩方先呈上书面求情
彭官著辩方律师在明年1月15日前向法庭呈上书面求情,并会在1月20日开庭听取他们的口头补充,并定于1月27日作出判刑。
案件编号:DCCC 35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