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非汉犯强奸囚10年 出狱后获批人身保护令 上诉庭下令撤销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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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遣返声请留港的西非男子,2016年因强奸妻子的朋友,被裁定强奸罪成并判囚10年,他去年刑满出狱后,遭入境处羁留,西非男再申请免遣反被拒,向高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获批。律政司不服决定,早前向上诉提出上诉。上诉庭3名法官听取陈词后,今(29日)判律政司上诉得直,撤销西非男的人身保护令,稍后会下判辞解释理据。

上诉人为律政司,答辩人Johnson Benjamin(43岁,西非人),他在2012年以旅客身份来港,因逾期逗留被捕,他之后提出免遣返声请,获准担保留港。他于2014年娶了一名本地女子,并育有一子。2015年他在妻子留院分娩时,强奸妻子的一名朋友,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囚10年,去年刑满出狱。

答辩人Johnson Benjamin去年服毕刑期后获批人身保护令,但今日被上诉庭撤销。

答辩人出狱后遭入境处羁留,他再作免遣返声请但被拒。他之后向高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于今年6月获批,法官并下令入境处需释放他。

律政司不满高院决定,指答辩人有重犯及潜逃风险,又指入境处需办理证件才能将他遣返,但答辩人未有配合,令程序受阻。

答辩人反驳指处方不能因答辩人有重犯或潜逃风险,便一直把他羁押,这会构成不合法羁留,又指原审法官已考虑风险,仍批出保护令,答辩人亦一直有准时报到,不曾潜逃,他亦否认不合作而令程序延误。

案件编号:CACV 22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