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暴青年突持刀捅餐厅老板娘 官称属危险人物 判无限期医院令
患精神病的无业青年于去年8月,持刀闯入慈云山“黄店”八道餐厅刺伤店主头颈,当场被食客制服。青年早前承认蓄意伤人等罪,案件今(28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引述精神科医生报告指,被告对极端暴力有幻想,对人类被残忍杀害的影像有极大兴趣,他对社会而言属“危险人物”。法官因而考虑到其病情,基于保护公众和被告自身的利益,判处其无限期的入院令。
被告冯志达(20岁,无业),承认蓄意伤人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指他于2022年8月24日,在慈云山嘉华大厦地下 A&C舖“八道餐厅”,非法及恶意导致曾姓人士身体受严重伤害;以及在黄大仙警署管有一把黑色柄生果刀,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知性无能后计划犯案
法官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16岁起自知性无能,自始计划犯案,曾因过度幻想而戳空气。被告与父母同住,母亲为精神病患者。他幼时曾遭性侵和欺凌,被捕后才知悉自已患精神病。
将自身经历与社会事件连成一线
辩方另指,被告认为美国为欺凌者,而“黄丝”为美国所操控,并将自己被性侵和欺凌的经历与社会事件“连成一线”,因而犯案。
法官判刑指,被告独自行事,但有预谋犯案。事主虽没有严重受伤,但这只是因有食客见义勇为制止,且事件对事主必然是恐怖的经历。
服用不同药物收效甚微
据精神科医生报告,被告案发已有幻觉和幻听,还押小榄期间接受各种治疗,但成效不大。医生更指被告有奇怪的信念,甚至为妄想。他对极端暴力有幻想,表现出偏执型人格障碍,对人类被残忍杀害的影像有极大兴趣,不相信社会规范,属“极其不可预测的人”。即使被告服用不同的药物控制病情,但收效甚微,他对公众构成很高的风险。
其病情对公众造成风险
法官续指,本案非同类案件最严重,若非被告患精神病,必然会判监。考虑到被告的病情,他对公众构成的风险,更是一名“危险人物”,基于保护公众和符合被告自身的利益,决定采纳报告建议,就蓄意伤人罪判处被告无限期的医院令;至于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则判囚4个月,由于被告已还押了十数月,故可直接入院。
案件编号:DCCC 51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