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警司以身躯掩护受伤同袍 形容示威者掷物似落雨
去年大年初一爆发的旺角暴乱,其中9名被捕男子涉嫌掟砖和毁坏警车,被控以暴动及刑事毁坏等共14项罪名,案件今(8日)续审。一名警司今供称,当晚见到一年纪较大的长者掟砖,他马上冲前将之制服,期间他的后脑被击中流血,事后需缝4针,左手无名指及中指亦有骨折,需留院一晚,并获发8天病假,事后他的左手被评为1%永久伤残。
警司陈伟基称,案发时他为港岛冲锋队署理警司,当晚他本来休假,凌晨2时他收到电话需要出勤,凌晨4时,他收到指示要守住豉油街,不可让示威者冲出弥敦道,惟约5时,警方防线开始失守并向后退。
形容当时情况“好似落雨咁”
陈称,当时示威者向他投掷杂物,情况“好似落雨咁”,警长黄乐安与他合力制服一名年轻男子。他指,暴徒可能见到有人被制服,故向他们投掷更多物件,期间击中他的后脑左面上方,当场流血,感到晕眩一至两秒,并叫支援。在防线一直后退时,陈指:“我心入面出咗4个字,反守围攻。”
一警长倒地满脸鲜血无意识
陈指,他之后向前冲,将一个有份掟砖、年约60岁的男人捉住,同袍亦帮忙将男人拉入防线。陈续称,虽然他左手较早前被击中,但当下没有感觉,故仍可发力制服男子,该男子事后证实为案中第6被告陈和祥。他又指,他当时的视线约有1分钟没有离开过被捕男子。
陈指,他捉住陈和祥后,见到警长黄乐安在防线后瞓在地上,“块面好多血,好似无意识咁”,他见状便不断叫唤黄,试图“叫返佢意识返来,惟并不成功”,他马上召唤救护车。陈指,如果黄再被掟中,可能会有更严重的受伤,甚至死亡,故他与同袍马上围在黄身边掩护,并等待救护车到场,而黄被送上救护车时,仍然失去意识。
警司指被制服男子被捕时掉了一只黄色鞋
陈事后亦送院治理,其后脑缝上4针,左手无名指及中指亦有骨折,需留院一晚,并获发8天病假,事后他的左手被评为1%永久伤残。
从闭路电视片段中可见,向警方投掷砖块的男子头戴渔夫帽。第六被告大律师质疑陈拘捕第六被告时,并没有戴帽,陈则指没有留意,但称第六被告走时,“无嘢甩出嚟”,但陈在控方覆问下补充指,后来发现被告跌了一只黄色鞋。
警长指当时只有一名示威者年约60岁
警长连建国指,他当时身处防线最右边,期间示威者不断拾起砖头向他们投掷,期间与4至5名示威人士距离4至5米,该班人士亦有向他们掟砖。他指,当中有3人年约20至30岁,戴上口罩,唯独一人年约60岁,没戴口罩,故能清晰看见其面容。
连指,当时没有装备的陈一人冲上前捉人,他见状马上带著盾牌走上前保护及协助制服男子,事件中,他的左眼角、左手臂内侧、右小腿及右膝都中砖受伤。
现时受审的九名被告为莫嘉涛、钟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17岁至70岁),涉及暴动、袭警、袭击和刑毁等共14罪。余下一名被告吴挺恺早前承认暴动罪,正获准保释等候判刑。
案件编号:DCCC 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