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海关签订合作互助安排 关长何珮珊:加强双方执法及便利贸易

撰文: 韦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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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及澳门海关今日(10日)签订《合作互助安排》及《认可经济营运商互认安排》。香港关长何珮珊表示,自港珠澳大桥开通后,港澳两地往来日益频繁,两地海关必须深化合作以配合粤港澳大湾区迅速发展,签订新安排标志着两地海关于不同范畴加强相互合作的共同愿望,透过更紧密行政互助,加强双方于执法及便利贸易方面的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互利共赢合作关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共同维护大湾区良好的发展环境。

关长何珮珊今日率领香港海关代表团到访澳门海关,与澳门海关关长黄文忠签订两份新安排。在签订《合作互助安排》后,两地会继续透过加强情报互换,以打击跨境犯罪活动,亦将提升资讯交流,使双方在便利贸易方面建立更紧密联系,为合法商贸活动缔造便利营商的环境。

香港海关表示,截至目前为止,已经与国家海关总署、澳门海关和29个海外海关组织合共签订31个类似的合作安排。

在签订《认可经济营运商互认安排》后,香港与澳门之间的通关便利措施将进一步提升,为双方的认可经济营运商往来两地的货物提供便利贸易措施,例如减少查验和优先清关等。是次与澳门海关签订的互认安排,使香港海关与其他海关组织签订的互认安排增至合共14份。

香港海关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与各地海关保持紧密合作,加强情报交换,打击跨国犯罪活动,维护地区安全。同时,香港海关亦肩负“经济发展推广者”的角色,继续积极推展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和互认安排网络,让更多企业透过计划受惠,进一步加强香港和邻近区域,特别是东南亚以至整个亚太地区的合作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