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垃圾虫|修例后第一滴血 食环署发2张乱抛垃圾罚单 收$6000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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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2日)起在公众地方乱抛垃圾、吐痰、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等,定额罚款调高至以往两倍,由原本1,500元增至3,000元。截至下午5时,食环署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书,涉及有人在公众地方乱抛垃圾,为修例之后“第一滴血”,库房因而进帐6,000元。
政府修订《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第570章),在公众地方乱抛垃圾、吐痰、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以及犬只粪便弄污街道的定额罚款金额已提高至3,000元;至于针对店舖阻街和非法弃置建筑或大量其他废物的定额罚款金额,则提高至6,000元,今日(22日)起实施。
食环署回复查询表示,截至下午5时,就有人在公众地方乱抛垃圾共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书,亦即法例修订后实施首日,库房可进帐6,000元。
食环署指,提高定额罚款金额后,署方会继续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呼吁市民守法,合力保持环境卫生。食环署人员在日常巡查期间,若发现有人乱抛垃圾或有店舖非法扩展营业范围,会按实际情况采取执法行动。
▼10月22日 旺角花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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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1,500 元调高至 3,000 元的罪行:
.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
.将扔弃物或废物弃置在公众地方;
.在公众地方吐痰;
.犬只粪便弄污街道;
.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弃置废物;
.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吐痰
.海上弃置废物
由1,500元调高至 6,000元的罪行:
.店舖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
.店舖非法摆放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