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发文撑《基本法》教育重要 否认删人权内容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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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更新《中学教育课程指引》,要求初中课程教授共51小时基本法有关内容,而最新编制的一套教材新增“中央与特区关系”短片,以校长和班主任比喻作中央与特区关系,引起争议。
教育局今日下午于网上发表文章,重申类比教学手法,能有利学生重点理解抽象概念;另局方亦否认删减“公民有不受逮捕、拘禁、审讯和处罚的自由”有关内容,强调新教材以表列形式呈现,更详尽介绍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基本法》新教材套(图右)以列表方或展示第28条有关人权内容,并与其他条例陈述,未有如2011年版本(图左)中处理。(网上图片)

教育局于官网发表“宪法与《基本法》”学与教资源正面睇文章,继续落力推销《基本法》教育的重要,又指新教材套已作改善,以简报形式方便教学,开发期间亦已在三间中学试教过。

教育局前日上载新教材套,当中单元四“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有关人身自由和“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公民有不受逮捕、拘禁、审讯和处罚的自由”的内容未有如2011年版本,保留于同一简报表上,被抽前以表列形式放入“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与自由”中。(如上图)

文章指,对于有报道指教材删去有关内容,并非事实;新教材以表列形式,更详尽介绍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不过,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早前批评,有关更改是意识的变动,处理上令不受逮捕、拘禁等人权内容重要性减低。

至于新教材以动画短片,以校长和班主任比喻中央与特区关系,文章重申教育局立场,指类比教学手法,有利学生重点理解复杂、艰深和抽象的内容,不应被当作为描述某课题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