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李小龙故居富商余彭年百亿遗产争夺案 律政司坚持认证死者遗嘱

撰文: 伍凯莹
出版:更新:

拥有李小龙故居的已故地产富商余彭年,生前立下遗嘱将100亿港元遗产全数捐出作慈善用途,并指定其长孙彭志兵为他的遗产信托人,但余的次子等人质疑遗嘱无效,余的长孙前年入禀高院要求法庭按遗嘱指示,授权他处理遗产。案件今在高院内庭聆讯,5名余彭年后人表示不会再争议遗嘱的真确性,惟律政司仍要求该长孙提供证据证明遗嘱真伪,案件将排期聆讯。

已故富商余彭年,生前是一名慈善家。(视觉中国图片)

聆案官今将案件押后,并将安排处理遗嘱案的高院法官,稍后进行指示聆讯,届时5名余彭年后人可向法庭表达他们对此案的立场,预料指示聆讯需时30分钟。

原告彭志兵,是余彭年长子的儿子。余彭年原名彭立珊的,2015年5月2日在深圳过身。原告声称拥有余彭年的遗嘱,并于同年12月入禀法庭要求遗嘱认正。被告包括原告叔父彭亚凡、彭亚凡的儿子彭新瀚、原告的三名姊妹彭新英、彭新杰、彭新林;此外因遗产涉及慈善,律政司司长亦列为被告。

除律政司以外,其他被告表示不会再就遗嘱的真确性提出争议。

余彭年曾想把李小龙的故居捐出。(资料图片)

曾持有物业包括理想酒店

余彭年1922年生于湖南,1958年偷渡来港,当过清洁工和地盘工,后来转营地产,并在九龙塘购入多幅地皮而发迹。他在1975年以85万元购下已故武打明星李小龙位于金巴伦道的故居,并曾想把物业捐出以兴建李小龙纪念馆,并建造一个集纪念馆、图书馆、武术馆及电影馆一身的大型展览馆,惟他和政府在计划上未能达成共识,计划最终在2011年搁置。

余拥有的物业除李小龙的故居外,曾持有物业亦包括过往坐立在九龙塘的理想酒店。

余与妻育有两子,余的妻子及长子早年已殁,余2015年因心脏衰竭于北大深圳医院与世长辞,享年93岁。

案件编号:HCAP 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