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涉虐待女友与前夫所生儿子 包括用衣架皮带毒打 罪成候判
无业男与同居女友诞下儿女后,涉多番虐待女友与前夫所生的8岁儿子,包括在男童默书串错字时用皮带打他20次,又会无故用衣架或直接拳打男童致他身上多处瘀伤。男童后来搬到祖母家,被发现身上多处伤痕才被揭发,他协助调查时并向警员称:“都无乜大惊小怪,反正都打惯咗。”无业男否认5项虐儿罪,案件今(13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决,裁判官认为即使被告为教导男童而打他,其袭击方式已超出合理范围,部份袭击更是没有教导空间,裁定被告全部罪成,把他还押至10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报告。
男被告CJH(33岁)否认5项虐儿罪,指他于2020至2022年间,分别在太子及旺角的家中5度袭击男童Y(当时介乎8至10岁)。根据证供,Y是其母与前夫所生的儿子,与被告无血缘关系。
Y默书串错字遭被告用皮带毒打
控方案情指,Y的母亲和被告案发时为同居情侣,并与Y及Y的胞姊同住,其后Y母先后为被告诞下一对子女。被告的儿子出生后,便开始用不同方式袭击Y,例如替Y温习英文默书时,他不满Y串错字,便会用皮带打Y的手、肩及脚约20下;又曾在Y玩积木时,突然用衣架打他的背部15下,令Y痛不欲生。
祖母发现Y满身伤痕
控方亦指,被告某日外出回家时,见Y在客厅玩iPad后,拾起衣架打他大腿2、3下,Y立即回到睡房;某次Y与被告子女在房内玩耍,Y走出房间看到被告,随即回房锁门,被告强行开门,无故拳打Y的腹部、肩膀等致其瘀伤;又于Y在客厅进食时打其胸口,使Y哭著回房。及至2022年5月,Y及胞姊搬到祖母家,祖母察觉Y的伤痕才揭发事件。
被打次数说法有异不影响证供可靠性
裁判官裁决时指,辩方投诉Y不可靠的多项指控并不成立,例如:辩方指Y对于被告用皮带打他的次数有不同说法,但裁判官指Y提到他在3年间多次遭被告打,亦说过被告有时会“重手啲”,有时“轻手啲”,所以不一定每次袭击都会留有伤痕,而且Y作为一名受害者,要他完美无暇地估算被打次数非常困难,故其说法可以理解,不影响其可靠性。
官指袭击情节并非意外或疏忽
相反,裁判官拒绝信纳被告供词,并指他替警方录口供的说法与其庭上作供大相径庭,他录口供时承认负责照顾Y,却在庭上极力撇清与Y的关系,甚至否认他是Y的照顾者。裁判官认为,从袭击情节而言,被告并非意外或疏忽,而是出于故意。
Y曾向警称被打到惯咗
裁判官又指,纵使Y曾向警方透露:“(被打后)都无乜大惊小怪,反正都打惯咗。”被告袭击方式必然令Y感到苦楚。即使被告不满Y默书串错字,为想教Y而打他,其袭击程度已超出合理范围,更何况及后数次袭击根本没有教导空间,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编号:KCCC158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