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长张翔被批不当管理大学财产 本科生校委促成立调查委员会
港大校务委员会今日(3日)将罕有加开特别会议,讨论对校长张翔的投诉,包括涉及豁免招标聘用美国猎头公司招聘副校长及医学院院长;一笔来自内地企业的奖学金款项,一度要求转到校长办公室控制的账户;以及豁免招标以205万元购买校长座驾。
继张翔今日凌晨0时许发表声明,指有关指控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并对他构成严重诽谤,决定委托律师索取专业法律意见。他并对于去信校委会后一小时,即被外泄至传媒,感到极度遗憾。
港大学委(本科生代表)戚由康今早公开回应,称包括他在内的校委分别收到“吹哨者(whistle-blower)”提供的大学内部文件,指控校长张翔(及/或校长办公室等)涉嫌不当管理大学财产。他认为有关文件构成表面证据,支持校委会根据港大条例成立调查委员会,查明事件真相。
戚由康今早发放新闻稿表示,日前包括他在内的校务委员分别收到“吹哨者(whistle-blower)”提供的大学内部文件,指控校长张翔教授(及/或他直接或间接所领导的校长办公室等大学部门)涉嫌不当管理大学财产。
他遂于上周五(29日),去信校委会秘书(教务长)余嘉雯要求校委会主席王沛诗根据《校务委员指引及守则》向公众交代校委会就有关事件的决定。
他指出,有关文件绝对构成《吹哨者程序》第4条2所定义的表面证据,并将支持校委会根据《香港大学条例》的规程和《程序》成立调查委员会,查明事件真相。
他认为,张翔作为香港最高学府首长,应为莘莘学子楷模。倘若事件属实,如此漠视大学典章制度之举将严重损害大学社群的声誉及利益,亦可能招致大学及/或校长的刑事及民事法律责任。校委会作为大学最高管治机关,实在责无旁贷。
戚由康表示,校委会必须从速处理有关指控。任由有关指控散播对校长本人有失公允,拖延程序亦将进一步损害大学利益。唯有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调查,方可令事件水落石出。
他指,基于公众利益和知情权,已再次促请主席尽早宣布有关决定,并将动议要求校委会解除保密限制,必要时亦会采取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