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Lunch|兔唇被告称自卑戴口罩 官称非合理辩解 3人暴动罪成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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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示威者于2019年11月12日发起中环“和你lunch”,和警方爆发冲突,多人被捕。其中三人否认暴动等罪受审,今(29日)在区域法院裁决,其中一名被告辩称有“兔唇”,觉自卑才戴上口罩,惟法官李庆年未有接纳说法,又指未有医学证据指被告当时需戴口罩,并强调纯为遮掩面部缺陷或外观理由而在非法集结时蒙面,并非法例所指的合理辩解。李官最后裁定3名被告均罪成,把案件押后至10月5日,和其他认罪被告一并判刑。

两男1女受审被告:杨耀(24岁,摄影师)、罗翔骏(24岁,屋宇设备工程人员)和吴雅芝(女,23岁,见习楼宇结构工程师)。他们被控于 2019 年11月12日,在中环毕打街与德辅道中及干诺道中交界一带参与暴动,另被控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

三人否认暴动罪,罗和吴亦否认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而杨则承认该罪。

2019年11月,中环及港九多区经常出现“和你Lunch”活动。(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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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辩称有兔唇因外观感自卑

三人在审讯时均有自辩,其中罗解释,自小便有严重“兔唇”,曾做手术,案发时已改善不少。但因外观和自卑心,因此在案发时戴口罩。

官认为罗的外貌与轻度兔唇的人无异

惟法官在裁决指,医生只是建议罗在手术前后戴口罩,但案发日非手术前后的阶段,且罗即使没有戴口罩,外貌和一般有轻度“兔唇”的人无异,认为罗明知自己身处非法集结,法例不容许以蒙面物品阻止识辨身份,纯以自卑而铤而走险违法,难以接受。法官强调,单纯因遮掩面部缺陷,或外观原因而蒙面,并非法例所指的合理辩解。

杨被拍到曾叫口号及运送砖头

法官又指,杨被拍得和示威者一起叫口号,明知自己身处暴动现场,仍然一起参与,借以增加人数,壮大声势。此外,他亦被拍得捡拾和运送砖头,以及和他人组成伞阵,遮掩正在破坏的示威者。

认为吴及罗是蓄意留守

法官亦裁定罗和吴不是无辜的途人,其中罗和其他示威者一齐叫口号“当差正X街”。他当时管有生理盐水,是有备而来。至于吴则逗留在暴动核心范围超过23分钟。法官裁定两人是蓄意留守,并提供鼓励。

法官因此裁定三人暴动罪成,另裁定罗和吴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成。

罗的代表大律师求情指,罗已感到后悔,重犯机会不高,又指他承认非法集结,案中只争议是否参与暴动。

案件编号:DCCC 77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