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景愿保险女董事 涉用假推荐信 申请任经纪公司负责人

撰文: 吕颖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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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2日)公布,落案起诉一名景愿保险女董事涉嫌使用虚假工作推荐信,向保监局申请担任一间景愿保险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其提出的工作推荐信指被告为积金超市营销总监,惟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并没有该项职位。

她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周五(1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使用虚假工作推荐信,向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申请担任一间保险经纪公司的负责人。(资料图片)

被告刘雅儿(37岁),案发时为景愿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她同时在一间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积金超市有限公司任职销售及营销助理经理。其后景愿在2021年3月8日向保监局申请委任被告为其负责人,据《保险业条例》,要成为负责人,负责人须拥有最少五年保险业经验,包括两年管理经验,有关申请亦须获保监局批准。

被告涉嫌知道一封积金超市工作推荐信为虚假文书,而在上述申请中使用其副本,意图诱使保监局接受它为真文书的副本。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工作推荐信指被告为积金超市营销总监,但该公司并没有该项职位。

由于保监局知悉上述申请载有虚假资讯,便不会批准被告的申请,故被告被控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她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星期五(1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