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鱼出没|渔护署傍晚港岛南水域发现鲸踪 警告出海观鲸或违法
渔农自然护理署指,今日(11日)傍晚在港岛南区水域发现有鲸鱼出现,署方会继续联同相关部门及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巡查该处一带水域,以确定该鲸鱼的位置、品种及健康状况等,并密切监察其情况;署方亦正与本地及海外专家商讨有关鲸鱼的品种、状况及对其保护的合适措施。
渔护署呼吁市民不要乘船出海观看或追踪在香港水域出没的鲸鱼,在场的政府人员会指示接近鲸鱼的船只离开,并会对拒绝合作的相关人士采取执法行动
▼9月11日 港岛南水域再现鲸踪▼
政府及海洋公园海空搜索 一度发现鲸纵
渔护署指,今日与相关部门及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前往港岛南区水域巡查,并在政府飞行服务队协助下,曾在今日傍晚在相关水域发现有鲸鱼出现,惟数分钟后即失去其踪影。渔护署会继续联同相关部门及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巡查该处一带水域,以确定该鲸鱼的位置、品种及健康状况等,并密切监察其情况。
环境及生态局:今早即协调寻找鲸鱼
环境及生态局回复查询表示,渔护署于今日早上约10时接获水警通知,于港岛南区水域发现一条怀疑鲸鱼,并随即协调水警、海事处、政府飞行服务队,以及海洋公园保育基金出动在有关海域巡逻,寻找该鲸鱼。渔护署、水警及海事处三个部门的船只将于今晚留在该水域继续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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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只“偶遇”鲸鱼都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距离
渔护署联同水警及海事处已在曾发现有鲸鱼出没的海域派员加强巡逻,在场的政府人员会指示接近鲸鱼的船只离开,并会对拒绝合作的相关人士采取执法行动,以确保鲸鱼不会受到船只滋扰。
渔护署呼吁,市民不要乘船出海观看或追踪在香港水域出没的鲸鱼。市民假如在海上发现鲸鱼出没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距离,减慢船速尽快离开,否则政府人员可能会采取执法行动。
渔护署发言人指,所有鲸豚动物均受《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保护,不负责任的观鲸行为可能构成故意干扰受保护野生动物,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一年及罚款10万元。渔护署亦正与本地及海外专家商讨有关鲸鱼的品种、状况及对其保护的合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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