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苏拉|多块太阳能板坠下 安装毋须审批 工程师忧成隐形炸弹
超强台风苏拉袭港期间,有多块太阳能板被吹走从天而降,险象环生。根据现行规定,私人楼宇只要相关构筑物不超过1.5米高,就可透过“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展开工程,毋须事先获屋宇署批准。
有结构工程师认为,愈来愈多大厦、村屋的天台安装设太阳能板,但毋须经署方审批,担心或成隐形炸弹,估计今次风暴期间,有不少村屋的太阳能板被吹倒。他又指,李郑屋邨的个案可见,太阳能板安装不妥,因而被强致吹致坠下。
长沙湾李郑屋邨大厦天台的太阳能板难抵强风被吹甩“从天而降”,散落对开马路,幸而未有人受伤。房屋署早前称,李郑屋邨属租置计划屋邨,对事件表示关注,并指其管理,包括公用地方及设施的管理及维修保养,由业主立案法团按照《建筑物管理条例》、相关地契及大厦公契负责。有关太阳能板由法团安排合资格的注册承办商透过建筑物条例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设计及安装。
根据屋宇署的回复,在非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私人楼宇天台安装太阳能板等的构筑物,若不超过1.5米高,可透过“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展开有关小型工程,毋须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
今次风暴吹袭期间,不少太阳能板从天而降,险象环生。结构工程师倪学仁表示,以李郑屋邨个案为例,相片显示太阳能板的支架应是铝制,较为轻身、易断裂,应改用铁架。他又指,太阳能板连同石屎底座坠下,估计安装欠妥当,未以螺丝固定于石屎楼板。
倪表示,随着愈来愈多大厦、村屋的天台安装设太阳能板,又毋须经过屋宇署审批,担心会成为隐形炸弹,尤其相关工程良莠不齐,建议政府加强规管,工程应由屋宇署审批图则。
屋宇署表示,在台风吹袭前,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员应做好防御措施,检查大厦及其屋宇装备装置,包括太阳能板设施,以确保安全稳固。于台风过后,亦应安排检查有关设施的状况。署方续指,假如太阳能板设施坠下,导致他人财物损失或人命伤亡,其业主或业主立案法团均有可能负上刑事及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