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艺能3职员涉欺诈 两被告拟不认罪案件明年10月审
MIRROR演唱会去年7月发生严重意外,表演期间舞台上的电视屏幕从高处堕下,造成2名舞蹈员受伤。艺能工程两名项目经理及一名技术统筹,涉嫌向康文署虚报设备的重量,令署方批准演唱会继续举行,被控串谋欺诈等罪,案件今(29日)在区域法院再讯,其中两人拟不认罪,排期明年10月16日审讯,预计审期18日。余下一人尚未答辩,押后今年11月9日再讯。控方透露,审讯将传召21名证人,包括市民、专家及警员。
3名被告依次为吴凯莹(项目经理,40岁)、林志华(工程统筹,60岁),梁耀祖(项目经理,48岁),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间,在香港串谋欺诈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经理,即不诚实地及虚假地表示两个负重表内注明的各项设备的重量,为该设备的实际重量,从而诱使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经理,允许名为“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会继续举行。
他们另被控一项属交替控罪的欺诈罪,指他们在同时同地藉欺骗,即虚假地表示两个负重表内注明的各项设备的重量为该设备的实际重量,并意图诈骗,诱使康文署的经理作出作为或一连串的作为,即允许上述演唱会继续举行,导致“艺能工程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康文署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涉案3名被告。(详看下图)
第三被告梁耀祖需时翻阅文件 其案件押后11月再讯
辩方今指,首两名被告已准备好答辩,并已商议好审讯日期,第三被告则需时翻阅文件,要求再押后。控方表示,第三被告的律师团队两个月前已接手案件,应有足够时间拟定答辩方向,虽不反对是次押后申请,但希望下次提讯他能确认答辩方向。
法官遂将首两名被告排期明年9月6日预审,10月16日开审,第三被告则押后今年11月再提讯,期间三人准续保释。
案件编号:DCCC291/2023
▼2022年7月28日晚 MIRROR演唱会巨型屏幕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