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污水.抢盐|有食盐无列原产地揭标签法漏洞 议员促修例堵塞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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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上周四(24日)开始排放福岛核电厂核污水入太平洋后,市民关注未来的海盐安全性,在中港澳引发“盲抢盐”情况。《香港01》记者昨(26日)走访多间超市了解食盐供应时,发现有部份食盐包装未印有原产地,甚至有包装印有日文描述,无法得知盐从哪里来。但现行相关标签法例,并无强制要求制造或进口商要写明包装食物原产地。

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凯欣认为,随着日本排放核污水引发市民对食物安全的关注,政府应认真考虑更新现时法例条文,要求制造或进口商在包装上写上原产地,“唔需要就咁睇中文字或日本字就估佢产地,清清楚楚标明,对消费者最公平、亦都最安全。”

两款无列产地食盐来自同一进口商 一款更有日文描述

日本自排放核污水后,中国内地即时禁止所有日本水产进口,香港也禁止日本较大风险的10个都县水产进口,一时之间有市民对日本产品“避之则吉”,也有引发抢盐潮等,担心日后食盐会受污染,或认为食盐可抗辐射等。

《香港01》记者昨日到多间超市了解食盐供应时,留意到有两款食盐包装并无写上原产地,只写上“香港包装”。两款食盐均来自同一进口商,其中一款食盐名字更带有日文,其包装也有日文描述。

▼8月26日 超市食盐供应及顾客购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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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标签制度无要求列出产地

根据《食物及药物( 成分组合及标签) 规例》下的标签制度,食物标签需带有其物名称、食物配料表、食用期限、特别贮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陈述、制造商或包装商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及食物的数量、重量或体积,但并无列明需要写上原产地。

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凯欣促修例规定列明原产地及制造地方资料。(何瑞芬摄)

陈凯欣:应加入原产地及制造地方资料 很影响消费者选择

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凯欣表示,自日本排放核污水后,市民对不同食物均有担心,甚至出现恐慌性抢购,“有啲人已完全唔食鱼生。”她认为政府应认真考虑更新现行标签法例,“唔系面头啲文字系日文,就以为系来自日本或其地方。”

她认为食品标签应加入原产地及制造地方,“例如北海道无禁(进口水产),咁去去落返嚟又话来自北海道。”她又说,除食盐外,鲜活鱼、急冻鱼等面对同样问题,强调原产地及制造地很影响消费者选择,“清清楚楚标明,对消费者最公平、亦都最安全,见到日本都买就由自己承担风险。”

陈凯欣相信,在立法会寻求修例并不会太困难,建议政府尽快展开修订工作,并称修例后也可方便日后政府工作,例如随鱼类游动或水流等,受影响地方可能更大,届时凭原产地下架也更容易,“市民都可按佢知识睇原产地,判断水流去到边、需唔需要唔买。”

▼8月25日 本港超市出现“抢盐潮”(荃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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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 本港超市出现“抢盐潮”(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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