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打败叶傲冬前区议员陈梓维 离职未还华为手机等7物 被追1.5万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前油尖旺区议员陈梓维,被指在离职后未有按相关规定交还以公款购买的手提电脑和智能电话等7件物品,或以回购价购回物品。律政司早前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其追讨逾1.5万的相关欠款。案件原定今(11日)作简短提讯,陈梓维缺席聆讯,审裁官押后至11月16日证案

申索人为律政司司长,被告为陈梓维。

陈梓维以政治素人身份,在2019年油尖旺区选中击败民建联的叶傲冬成为区议员。(资料图片)

陈梓维在2019年的区议会选举曾打败民建联的叶傲冬,曾被网民形容是现代版“大卫打败哥利亚”。(详看下图)

+8

申索书指,根据《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酬金、津贴和开支偿还款额安排的指引》,区议员在离任后一个月内,必须把以实报实销开支购置的物品,交回区议会秘书处,或可以折旧价或原价的 5%购回。

曾用公款购买华为及Iphone等物品

陈于2020年2月至8月曾签署“开设办事处开支偿还款额申领表”,向署长申领购买一部ASUA手提电脑、华为智能电话、MacBook及IPhone等共7项资本物品的费用,并获发放合共港币26676元。

陈于 2021年 7月 12 日离职,但秘书处仍未收到陈归还上述7项物品,或申请以15707元购回物品。尽管申索人多番催促,陈仍然没有缴付款项,遂入禀申索追陈15707元。

案件编号:SCTC 2608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