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民主派议员正式提弹劾议案 指控梁振英有严重违法及渎职行为
撰文: 金芷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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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联署正式提出弹劾行政长官梁振英的议案,指控行政长官梁振英有严重违法及渎职行为。
28名民主派议员正式向立法会秘书处提交弹劾梁振英的议案,议案的措辞是:“鉴于立法会全体议员有不少于四分一联合动议,立法会根据基本法第73条,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组成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有关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及向立法会提出报告。”
议案附表列出梁振英涉嫌违法及渎职行为,包括作为被调查对象与委员周浩鼎合谋或透过周浩鼎作出不恰当的介入,试图影响专责委员会的调查方向、内容及结果,有关行为违反了他根据宪法作出的宣誓,即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定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并违反了他作为一个有诚信和忠实地恪守《基本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他法律的个人宪制责任。议案又指,梁振英同时藐视立法会,罔顾基本法第47条、第60条及第64条作为行政长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