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涉致电滋扰两区院官 同时被控藐视法庭 被告称忧一案两审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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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汉涉致电两区院法官逾万次作滋扰,被控4项不断打电话罪,案件今(7日)在东区法院再讯,控方要求案件押后一年再讯,以待被告因同事件在高院被控藐视法庭的进展,辩方却指押后时间太长,更质疑律政司是“一案两审”,要求只押后4星期,以待他就此议题作陈词。裁判官却指是否“一案两审”仍言之尚早,只准案件押后半年至2024年的3月11日,以待查看高院案件进度。

被告陆志荣,57岁,广告设计员,被控于2021年5月26日与5月31日之间及6月1日与7月6日之间,在香港无合理因下,不断打电话往予两名分别在区域法院10楼及2楼的法官的办公室,对两名法官造成烦扰及不必要的忧虑。

被告陆志荣涉致电滋扰两法官,但同时在高等法院及裁判法院被检控。

若被告高院罪成便不用继续本案

控方今申请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12个月,以等待被告在高等法院的藐视法庭案的进度,控方又称指,该高院案最早应可于明年5月尾开审,其结果会影响到本案,又称若被告高院的案件被定罪,本案便不用继续。

辩方忧成一案两审

辩方却反对押后1年,并质疑倘若被告在高院的案件被裁定无罪,便须继续本案,或会做成“一案两审”(Double Jeopardy)的情况,望能押后4星期,以待辩方就“一案两审”陈词。但裁判官最终只许案件押后半年。

案件编号:ESCC 195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