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碧蕙涉骗佣金案 江辩称确曾介绍客户 合约在身需藉经理人收款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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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位华人女骑师江碧蕙,涉在一间保健中心担任营运董事期间,伪造销售纪录和佣金收据,讹称其经理人曾转介13名客户予公司,以骗取约3800元佣金。江否认指控,今(1日)续在东区法院受审。她出庭自辩,辩称她确曾介绍该13名客户予公司,但由于当时她尚有经理人合约在身,故需透过经理人签署收据代收佣金。江又透露,经理人获廉署联络后,曾叫她自首,她反驳:“自咩首?我都唔知道发生咩事。”

女被告江碧蕙(46岁,报称导师),被控3项伪造账目罪,指她于2020年3月6日至4月底,捏改加心康智能医疗(亚洲)有限公司的3份销售纪录,和2张代理佣金收据,看来显示苏嘉玲于同年2月至4月间,向加心康转介共13名客户,令苏获发代理佣金3770元。

女被告江碧蕙自辩时称,她确曾向公司介绍过13名客户。(凌子淇摄)

当时有经理人合约在身

江供称,她经朋友介绍下认识商人林建明,并曾偕丈夫与林氏夫妇合资医疗公司Santé de France Limited(下称:SDF)。2019年9月,林成立加心康,江翌年2月应邀担任加心康仲介,介绍客人后可获10%佣金作为车马费。由于当时江尚有经理人合约在身,除教骑马以外,其余收入均需透过经理人苏嘉玲收取。

支票擡头需写经理人名字

江续指,她曾向林说明,因为有经理人的缘故,故她在收取佣金时,相关文件及支票擡头均需填写Karen So(苏嘉玲)的名字。她举例指,根据2月18日的销售纪录,苏曾向公司转介一名客户,但实际上转介人是江本人,而加心康向该名客户收取2,400元费用,故她可从这单生意获得240元仲介费。

江又称,2020年4月,她决定离开公司,但当时苏尚未签署。江遂要求苏尽快签妥文件,否则她便无法再收取佣金,苏最后亦有签署,并将文件交予江。江再将签妥的文件发给加心康。

江称唔知发生咩事

江忆述,2021年10月,她出席一个广告商的记者招待会,苏表示她收到廉政公署联络,并将会在两日后录口供。江回应称:“随得你。”之后苏又约江用膳,苏表示她已替廉署录口供,她问苏:“你而家有咩同我讲?”苏回答:“我冇嘢同你讲,你最好都唔好同我讲。”该次饭局后,苏叫江自首,江反称:“自咩首?我都唔知道发生咩事。”

苏再叫江到廉署自首

及至2022年1月,江出席一个私人聚会时遇到苏,苏上前捉住她,并劝她去廉署自首。江遂叫苏:“拎开你只手。”席间有人尝试分开她们,并向苏称:“同你讲咗唔好系度搞事。”苏又一度尝试接近,江再次著苏放手,两人最终被分开。

苏曾称市不好叫江降低广告费

此外,江透露碍于经理人合约,不得直接联络广告商,合约亦交由苏保管,有广告商曾请她拍广告,苏称市道不好,提议江将广告由20万减至10万。江口头上答应,两人只透过Whatsapp确认。后来,江因收不到广告费,便直接追问广告商,广告商表示早已付了20万元广告费,江才发现原来广告合约列明她需拍摄两则广告,每则广告费用为20万元,惟江只拍摄一则广告,故遭广告商追讨。不过江事后并无找苏对质。

案件编号:ESCC2511/2022

江碧蕙是香港首名华人女骑师。(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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