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男疑网上披露债仔身份证等资料追债 涉违“起底”罪被捕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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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专员公署今(27日)在新界拘捕一名41岁中国籍男子,被捕人士疑因金钱纠纷,涉嫌在未经事主的同意下,披露其香港身份证副本等个人资料,违反《私隐条例》第64条规定。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被捕男子已获准保释,案件仍继续调查中。

▼2023.02.09 私隐专员公署公布就“起底”展开12次拘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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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披露香港身份证副本等资料追欠款

私隐专员公署的调查显示,被人网上起底的事主曾于2020年与他人“发生金钱纠纷”,其后至2022年12月,有人在社交媒体平台的个人帐户内,发布了一条包含事主个人资料的讯息,并要求事主还款。

该讯息涉及英文姓名、手提电话号码、相片及香港身份证副本等,亦即事主的中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及照片等个人资料被披露。私隐专员公署指,被捕人士获准保释,会继续调查案件。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身份证载有属敏感的个人资料,在未经当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可构成“起底”罪行。(资料图片/林霭怡摄)

“起底”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五年

私隐专员公署并提醒市民,身份证载有属敏感的个人资料,在未经当事人的同意下,随意或恶意披露或转载身份证副本,可构成“起底”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