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背囊党】踏遍港九求饭钱 网民大追踪 直击四人涉行乞被捕
落难背包客筹旅费,你又信唔信?三男一女内地人,连日来孭着大背囊、手持旅行地图、穿着干净整洁的鸭舌帽、T裇、短裤、波鞋…...自称自由行但盘川用尽,踏遍港九街头,向善心港人筹集旅费。这群落难背包客更成为“网络红人”,被网民指他们身份可疑,提醒市民勿中招。《香港01》记者连日追寻四人行踪,今日(19日)发现他们在鲗鱼涌街头“揾食”,直撃他们被警方带走调查。有人解释行乞原因是:“香港消费太高,没钱。”据悉,他们是持双程证来港的贵州人,报称无钱吃饭,被警方以涉嫌“行乞罪”拘捕。
红磡、黄大仙、旺角、长沙湾、北角……三男一女落难背包客近日走遍港九,坐在街头向港人索取金钱,身前放有一块白纸板,上面以简体字写著﹕“自助旅行临时困难,请帮几十元钱吃饭及备用,太饿了,谢!”四人一身远足旅行的装束,并孭著大背囊,上面绑著帐篷、地席、绳索、水壶等物件。据悉有善心市民不虞有诈,送上金钱助解困,惟有人接过金钱后,未有急著前往吃饭充饥,只把钱袋好,继续向途人索取金钱。
半小时三途人给钱
《香港01》记者连日寻找四人踪影,至今日下午5时,在鲗鱼涌英皇道一间银行门前,发现四人再度向市民索钱。他们坐在地上,全程未有主动开口索取金钱,仅凭该块纸牌诉说“苦况”。
记者暗中观察,发现在短短半小时内,已有最少三名女途人主动给钱,分别是外佣、婆婆及妇人,匆匆送上20元纸钞予四人应急,却未有查问四人的身份或情况。其中一名男子负责收钱,他取得金钱后,静待30秒后,才把金钱收进腰包内。
“有困难你们也帮不了”
约1小时后,数名警员上前截查四人,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他们交出俗称“双程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中一人姓王,证件签发地点为贵州。现场消息指,其中一人的旅行证件有问题,警员纪录他们的资料后,将他们带上警车,作进一步调查。
记者趁机追问四人的背景及索取金钱的原因,他们连称﹕“不要拍,不要拍!”问及他们遇上什么困难,身材较矮小的男子称﹕“有困难你们也帮不了。”记者继续追问原因,另一疑为姓王的男子解释指﹕“这边消费太高了,没钱了嘛。”
四人涉“行乞罪”被捕
据了解,四人于5月13日(上周六)持双程证来港,只可逗留一星期,即明日(20日)需要离开香港。四人皆为贵州人,三名男子分别为29岁、34岁及40岁,女子则为32岁,他们报称想要钱吃饭,故在街头向港人索取金钱。据悉,一名TVB职员当时亦在现场采访,拍下四人收取市民金钱的整个经过,他愿意就事件做证,由警员陪同返回警署录取口供。警方经初步调查后,以涉嫌“行乞罪”拘捕四人。
翻查网民拍摄的照片,“背包党”神出鬼没,多数在港铁沿线的街头行乞,他们更大街大巷坐在行人路上吃饭。四人首次出现于本周日(14日),网民在长沙湾、旺角弥敦道及登打士街发现他们。至前日(17日),四人转移阵地,前往红磡马头围道及黄大仙竹园体育馆向市民索取金钱。今日则在北角街市及鲗鱼涌糖厂街出现,其后记者在约350米外的英重道1010号恒生银行发现四人踪影。
律师:多涉“违反逗留条件”罪名
《警讯》也有指,内地人若以旅客身份访港,在港逗留期间于街头兜售物品、借词向途人索取金钱,均可能触犯“行乞罪”及“违反逗留条件罪”。律师黄国桐表示,内地人在港街头行乞甚少会被控告“行乞罪”,反而多涉“违反逗留条件”罪名。
他指网民对四人帮的真正指控应为有组织地行骗,旅行遇上困难只是借口。对于网上有照片及影片记录四人帮的行丐时序,他坦言尽管如此,警方仍要调查相片、影片的可信性,以及事件的前因后果,才可决定是否对四人作出检控。
任何人在公众地方乞取或收取施舍,均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6A条。如属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处罚款五百元及监禁一个月;如属第三次或其后定罪,可处罚款五百元及监禁12个月。根据香港法例《入境条例》(第115章)第41条,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经定罪后,最高可判罚款港币五万元及入狱两年。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去年2月在立法会回答议员问题时指,不论行乞人士是否香港居民,警方均会根据证据,考虑是否作出相关起诉。他当时指,当局没有计划修订有关罪行的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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