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师涉迷奸非礼两女案 被告传中医作供 证治疗法须脱衣进行
健康治疗师涉嫌迷奸非礼两女案,被告今(18日)接受控方盘问。主控质疑被告不收分文为女事主按摩和医鼻敏感,其实是想“同佢玩下、得到性满足”,被告否认,自称不时会义诊帮人。主控又质疑案发时德国籍女事主曾服药,软弱无力,但她拒绝与被告性交。被告反驳女事主的表情无抗拒,认为她已经默许同意性交。
被告又传召一名中医作证,指被告所施用的“孙氏强刺激法”须脱去衣服进行。
被告文耀辉(44岁)庭上称与女事主X不算相熟,但案发当晚向她提供健康咨询、按摩、安眠药酒和辣椒伏特加“通鼻药”,分毫不收。主控质疑他是看中X是吸引的年青女子,赠医施药是想“同佢玩下、得到性方面的满足”。
被告否认,解释当晚不收钱只因为X走得很匆忙,他不想迫她为了付钱而留下,又自称不时会免费为人提供咨询服务。
被告所用迷药非植物提取
主控质问他为何从外国订购致幻草药“死籐水”,却不知道药水内含禁药氟硝西泮?被告称不同部落制作的“死籐水”有不同配方,他在被控迷奸两女后收到警方化验报告,才首次知道有氟硝西泮存在,并推测可能是“死籐水”中混入了这种成份。
主控引述专家供词,指氟硝西泮是一种化学物,从未听过可以从草本植物中提取,又问被告案发后有没有托律师调查“死籐水”。被告解释被捕后遭还柙,不能自己找资料,律师又不熟悉草药学,所以没有追查下去。
被告声称也试过饮用“死籐水”
在盘问下,被告否认趁X半裸入睡时,上身挨近她的上身,并将脸贴近她,亦否认故意将X的手机调较到静音,令她漏接8个电话。
谈到德国籍女事主Y疑被强奸的经过,被告称二人事前饮过“死籐水”,被告有点头晕,但没有不清醒和混乱,至于Y亦表现清醒。主控指影片显示Y当时软弱无力,但被告与她性交时,她曾经拒绝。
被告认为德籍事主默许性交
被告否认Y拒绝他,反称得到Y的默许同意而性交。当时Y的右手不断在被告背脊上下扫,又和他聊天,性交期间几次把双腿夹紧。他声称用手表拍下按摩和性交影片是应Y的要求,Y亦一直知道手表床边甚么位置。对于他在警诫会面中承认施用“迷奸水”,他解释是在巨大的精神压力、身体不适下,被警察胁迫才承认的。
主控质疑被告故意用手表拍下和女事主Y性交的过程,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正在做错误的事,想证明Y当时是清醒的。被告反驳:“无人会做啲证据证明自己做错事。”又说警察强迫他在录影镜头下承认,他违反Y的意愿性交和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拍片。
被告传中医证按摩需脱衣
被告传召2个辩方证人,其中一名与被告认识近7年的注册何姓中医师,他形容被告是真诚和愿意讲心底话的人,对医学知识非常认真,亦能带给学生和患者稳健的治疗,超越个人利益考虑。何医师平日亦有使用“孙氏强刺激法”,解释按摩时需要脱去衣服,才能准确按到患处。
至于另一名健康中心前助理,则指在中心工作一年来,被告只试过一次在下课后为女病人按摩,而平时他会非常小心谨慎地存放他的药酒瓶。前助理形容被告工作认真,很注意细节,小至一张点名纸都会有所要求。而他上课讲解清晰尽责,更有幽默感,印象中从未听过他讲粗口。
被告文耀辉,44岁,被控施用药物以获得或便利非法性行为、非礼及强奸共4罪,指他于2014年12月12日及2015年5月31日,在九龙弥敦道宽成楼对女子X和Y施用氟硝西泮,意图使X和Y神志不清或软弱无力,使任何人得以与她们进行非法性行为。文耀辉另外被控在上述日子,分别非礼X和强奸Y。
控辩双方明日将进行结案陈词。
案件编号:HCCC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