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信号故障|议员:高铁无延误罚款制度 按港铁罚则可达300万
高铁香港段日前发生故障,列车服务延误至少两小时,更涉延误通报。按现时机制,港铁其他铁路线包括机场快线,或者前往罗湖站、落马洲站等跨境服务,假如出现列车服务延误,同样须罚款。不过,据立法会议员张欣宇及田北辰所指,高铁并没有相关惩罚机制,换言之虽然今次事件即使引致四班列车取消,逾十班车延误,却毋须负出“代价”。如按照现行罚款机制,延误超过两小时并少于三小时的事故,港铁须被罚款300万元。
张欣宇表示,高铁网络属于另一个铁路体系,跟随内地安排,而且服务延误未必完全与港铁有关,故当初未有纳入罚款机制。不过今次事故是西九龙站附近的信号系统故障,他认为假如高铁香港段多次出现服务不稳,或如今次事故般可确认与港铁有关,其实亦可研究设立罚款机制。田北辰亦指,相信设罚款机制可向港铁施压,更快处理事故。
港铁票价机制于2013年引入了“服务表现安排”,当发生服务延误31分钟或以上的服务延误事故,而该事故本身属于港铁可控制范围之内(即例如不包括天灾因素),港铁便须按延误时间被罚款,再将款项用作票价优惠回馈乘客。今年起港铁会将罚款用作半价日优惠,按机制计算,其他铁路线如延误逾两小时,港铁须被罚至少300万元。
高铁香港段于2018年9月通车,并没有纳入于“服务表现安排”的罚款机制之内。张欣宇表示,由于高铁属于另一个铁路体系,本身跟从内地安排,与内地高铁网络接轨,异于一般本地铁路,故当初并无纳入罚款机制。
张欣宇认为,技术上并非不能惩罚港铁,假如高铁香港段服务持续不稳,便需研究是否设立惩罚机制,加强监管。他以是次事件为例,港铁指香港西九龙站附近出现信号故障,明显属港铁责任,就可以研究加以处分。
田北辰于港台节目亦表示,今次事故的责任明显在港铁一方,质疑为何不用受罚,并认为如设有机制,可以向港铁施压,提高处理事故的效率。
不过田北辰亦指,高铁车票收入是按照比例,由港铁与内地当局对分。他续称,过往曾经讨论,假如设罚款机制,会安排半价日回馈,但有关措施需要内地同意,当中涉及一定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