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悭赡养费 涉2年少报300万收入 物业代理囚18个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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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地产代理公司的首席联席董事涉为避免向前妻支付每月2500元的赡养费,向家事法庭少报自己两年间的收入,合共逾300万元。他今(15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和宣誓下作假证供,合共7罪。法官判刑时斥责被告有预算和持续持案,此行为影响法庭执行司法公义,案情严重,需判处阻吓刑罚,最终决定判他监禁18个月。

吴文锦,38岁,报称地产代理公司首席联席董事。他被控6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名,和1项宣誓下作假证供罪。

曾庭上供称月入约8400元 调查发现当时的收入是介乎2.1万至77万元

案情指,被告于案发时为经理,除了每月底薪,被告可就自己及其属下物业代理促成的物业交易,赚取销售佣金及主管佣金。他和前妻于2011年展开法律诉讼,家事法庭于2017年8月颁令,被告须向前妻支付每月赡养费2500元,以供养二人的儿子。

被告于翌年1月,以自己财政状况欠佳等理由,向家事法庭申请不用支付该2500元,他又呈交多份文件,虚报自已的收入。此外,他又曾于庭上作供,讹称当时月入约8400元。惟调查发现,他当时的收入是介乎2.1万至77万元,合共少报逾300万收入。

而家庭法庭考虑被告的陈述后,于2020年3月颁令,免除被告支付该笔赡养费。

案件编号:DCCC 54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