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揭新股认购骗案 30人投资香港同名公司失4883万 暂两人被捕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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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发生大型新股认购骗案,有诈骗集团诱骗投资者认购一间与香港知名舞台公司同名的新股,讹称成功上市后可获三倍利润,更享“开门红”回赠,以“保本”及“零风险”作招徕。澳门司警表示,至少有30名澳门居民“中招”,合共涉款4883万港元,警方本月中先后拘捕两名男女,其中一名男子为香港商人,估计集团尚有两人在逃。

澳门司警拘捕两名男女。(澳广视提供图片)

据澳门司警公布,被捕女子姓何(58岁),为澳门居民,报称家庭主妇,另一被捕男子姓张(48岁),为香港居民,报称商人。30名受害人年龄介乎27至68岁,全为澳门居民,当中包括16男14女,损失介乎4万至2,900万港元,合共损失4,883万港元。

讹称成功上市有三倍利润 享“开门红”回赠

澳门司警去年1月陆续收到30名澳门居民报案,声称在友人介绍下,于2017年至2021年3月期间,先后被皇朝区一间投资公司游说,投资准备上市的香港知名舞台公司新股,张姓男子曾多次进行视像讲解,公司承诺成功上市可获二至三倍利润,即使无法上市亦会归还本金,而每名投资人“入股”每半年可获一倍“开门红”回赠,强调“保本”及“零风险”。

各人投资后,只有少部分人曾收到1,000至2万港元报酬,骗徒以不同借口游说,以相同条件转买其他公司新股。直至2021年12月,有事主发现金管局发出的声明,指出涉案金融中介公司未获许可从事证券买卖等活动,而涉案公司随之关闭。

澳门发生大型新股认购骗案,有诈骗集团诱骗投资者认购一间与香港知名舞台公司同名的新股。(资料图片/马炜杰摄)

受害人到香港公司追讨 获覆与事件无关

受害人曾向公司负责人追讨,惟对方以投资合约未到期,及等候香港公司回复等不同借口拖延,但至合约期满仍未能收回本金。部分受害人追讨不果转向香港公司追讨,但被告知与事件无关,同时亦未有上市计划,各人怀疑被骗向司警报案。

司警调查发现,两名疑犯曾在海外开设多间离岸公司,与多间香港知名企业名称相似,怀疑有人借此混淆视听,以“丰厚利润”吸引市民投资。

直至本月17及28日,司警分别于港珠澳口岸及国际机场截获两名疑犯,调查期间两人否认作案,何女称受香港舞台公司的另一股东指示管理澳门的投资公司,相关款项由事主直接存入香港公司帐户,而张男则表示未与涉案公司合作。

经调查所得,相关款项已存入疑犯及在逃人士名下的银行帐户,目前司警已将案件通报香港警方,并将对案件继续调查,追查在逃人士下落,呼吁未报案的受害人尽快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