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补选】登记册未更新 新西选民仍可投票

撰文: 林璐菁
出版:更新:

立法会新东补选将于周日举行,惟因选举事务处未及补选前更新选民登记册,出现不少“离奇”个案。有已搬离新东、并更改地址的市民,仍获发补选投票通知卡;亦有假地址登记选民的疑似“种票”个案,户主已向当选举事务处反映,但仍然在补选收到非住户的通知卡,显示当局未能遏止“种票”。

多间公营机构登记成为功能组别选民,部分曾经在立法会选举投票。(资料图片)

今次新东补选战情激烈,两大阵营候选人一票也不能少,偏偏有新东选民却有票不敢投。居于大埔的陈先生,于去年暑假搬到属新界西选区的洪水桥,其后向选举事务处申请更改地址,并于12月收到确认信。

然而,他近日却收到寄来“新西”住址的“新东”补选投票通知卡。他因怕被指“种票”、“有手尾跟”,暂决定不会投票。

另一名新东选民、居于大围的欧先生,于去年11月区议会选举前夕,收到选举事务处寄给一名不在其家居住人士的投票通知卡,遂向该处反映;但他近日竟再收到同样寄给该人士的补选投票通知卡。

欧先生认为,现时虽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事件涉及“种票”,但对选举事务处跟进相关情况时欠积极及过于缓慢,担心如此效率,未能有效遏止“种票”。

选举事务处解释,就涉及2015年区议会选举退回投票通知卡的个案,受查讯的选民若未能于今年5月2日法定限期或之前回复该处,以确认或更新其住址资料,其姓名及住址将纳入取消登记名单,若有关选民未有采取补救行动,其选民登记会被剔除,而不会被纳入2016年正式选民登记册。

对于今次补选,选举事务处指名列于2015年正式选民登记册新东选区的选民均有权投票,除非涉及选民登记申请要项上作虚假陈述等情况,否则已搬迁但已向或未向该处更新住址的选民,均可在本来所属的地方选区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