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户政策|房委会通过收紧 每两年申报持有物业 暂住期缩短

撰文: 林颖娴 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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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资助房屋小组今日(24日)开会商讨打击滥用公屋问题,委员之一的立法会议员梁文广表示,会上一致通过房委会三个收紧公屋富户政策和“世袭制度”建议,包括要求租户入住两年后,每隔两年申报居住状况,尤其是要了解是否拥有物业等,同时租户亦要授权房委会查核其资产状况;以及将“超级富户”的暂住期缩短至4个月等。他表示,约30万个公屋租户受“加辣”措施影响,房委会强调有足名人手处理新增的申报和抽查工作,他相信当局未来会继续研究审查租户在内地和海外资产,以进一步打击瞒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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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碧如。(洪芷菁摄)

10月实施新措施 资助房屋小组主席:暂不收紧资产限额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碧如表示,今日会上通过了多项修订,包括加强打击滥用公屋、改善富户和加户政策方案。她认为今次通过的措施的收紧力度是适当,但强调目标是要打击滥用公屋,而非腾空单位和“踢走”公屋居民,她相信要被终止租户的租户只是个别个案,无法估计可腾空多少个单位。

她续指,房委会将设计新的申报表格和适应新工作,亦要宣传和教育居民,故会在今年10月1日推行新措施,而为免对租户造成过度滋扰,故租户日后只需回答简单的问题,“(本港物业)佢有就有,冇就冇。”

被问到会否进一步检讨公屋富户政策,她则表示,现时的资产限额是适当,故认为暂不需要进一步收紧。她强调对上一次收紧富户政策是2017年,至今只收回约3,200个单位,亦只有约30,716多户要交1.5倍和两倍租金,显示富户的数目并不多,滥用公屋的租户的不多。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梁文广。(洪芷菁摄)

委员梁文广料约30万户受“加辣”措施影响

委员梁文广表示,修订不影响将公屋资源留给最有需要基层市民的原则,故委员一致通过收紧富户政策,包括租户须每隔两年申报是否持续住在获编配的公屋单位、有否持有物业,以及有否遵守公屋条款。他提到,不少委员忧虑新措施会对租户带来不便,故一致建议当局推出简单、清晰,以及电子表格让居民填报。

他引述房委会资料指,现时80多万个公屋租户中,逾50万户已居住逾10年,即已需要每隔两年申报一次居住状况,余下的约30万户才受今次“加辣”措施影响,当局明言已有足够人手处理新增申报和抽查工作。

他相信当局会继续研究加强租户资产审查,尤其在内地和海外的资产,找出可能瞒报情况,“因为现时喺境外同内地嘅资产都系会当为资产,需要佢哋自己申报,但系碍于行政、执法上面,冇办法去到外国或者内地去问相关嘅资讯,都系好依赖居民自愿去报,所以我相信都系点样去同其他地方,包括内地去做好协作,将有怀疑嘅个案做到调查。”

房委会检讨公屋富户政策。(资料图片)

打击滥用公屋方案:

1/ 订明曾在申请公屋时,作出虚假陈述而被取消公屋申请资格的人,不可于5年内再次申请公屋
2/ 对曾作出虚假陈述、违反租约条款或触犯屋邨管理扣分制而被终止租约的前公屋租户,禁止申请公屋的期限由原本的两年延长至五年
3/ 公屋租户入住公屋后,每两年要申报已持续居住在单位,并已遵守与居住情况有关的条款
4/ 租户须授权房委会可向有关政府部门和公私营机构查核租户资料

改善富户政策:

1/ 租户由入户公屋开始,须每两年向房屋署申报户主和家庭成员有否持有香港的住宅物业,亦要在申报表上表明,同意在购入本港住宅物业后,包括签订任何购买协议,包括临时协议的一个月内,向房委会申报

2/ 缩短定期暂准居住证至4个月

改善加户政策:

1/ 若年长租户的户籍内已有成年子女,不论其婚姻状况为何,不可再申请加入其他成年子女

屋邨管理扣分制:

以下9项不当行为的扣分分数将会增加:

1/ “亂抛垃圾”──由五分增至七分

2/ “胡乱弃置垃圾”──由五分增至七分

3/ “任由携带之动物及禽畜随处排泄粪便,弄污公众地方”──由五分增至七分

4/ “弃置杂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碍清洁工作”──由五分增至七分

5/ “造成噪音滋扰”──由五分增至七分

6/ “在垃圾收集站、樓宇范围内或其他公众地方胡亂倾倒或弃置装修废料”──由七分增至15分

7/ “损坏雨水/污水管,引致渗水往下层单位”──由七分增至15分,及警告机制不再适用

8/ “损毁或盗窃房屋委员会财物”──由七分增至15分

9/ “把出租单位作非法用途”──由七分增至15分

以下两项不当行为的适用范围将会扩大:

1/“拒绝维修应由租户负责保养的喉管或卫生设备”修订为“没有维修应由租户负责保养的喉管或卫生设备,或没有按房委会的要求纠正未经批准的改动工程”

2/ “非法摆卖熟食”修订为“非法贩卖商品或服务;未经房委会批准而提供、推广、招揽或宣传具有商业性质的商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