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夫公司涉违竞争法 投标时涉与对方合谋定价 以助中标
前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担任主席的安乐工程,旗下安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安乐机电),涉违反《竞争条例》,就提供空调工程时合谋定价等。竞争事务委员会今(23日)展开第二轮诉讼,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向安乐机电等公司提出诉讼。据入禀状指,安乐机电和竞争对手多次投标时,互相提供掩护式标书。如安乐机电投标时,竞争对手亦会提供掩护式标书,但会以较高价投票,以助安乐机电中标。而安乐机电亦会以相类方式,助竞争对方中标。
申请人为竞委会,五名答辩人分别为安乐机电、江森自控香港有限公司、约克国际(北亚)有限公司及Johnson Controls International plc 及江森自控前助理服务经理李锐明。入禀状指,江森和约克为Johnson Controls International plc旗下的公司,三间公司属同系公司(下称Johnson Controls)。
向客户报价时按指定报价投标
入禀状指,安乐机电和Johnson Controls为竞争对手。惟它们于2015年12月至2018年6月期间,向客户提供报价时,透过合谋定价、瓜分市场及围标,避免竞争。当其中一方就提供空调工程投标时,另一方则指提供掩护式标书(cover bid),并按指定的报价投标。答辩人之间亦会分享自己有意出价的敏感资料,或提供草拟的标书予对方参考。
安乐向竞争对手发电邮时附上报价
入禀状中讲及多个事件,例如于2016年1月,安乐机电的高级工程师向Johnson Controls前助理服务经李锐明发送电邮,并附上某项冷气工程的报价。该高级工程师要求李,以约克名义提供掩护式标书,好让安乐机电中标。而Johnson Controls最终以较高的报价投标,而报价较低的安乐机电则最终投得其中两项工程。而安乐机电亦曾提供在相类协助,让Johnson Controls中标。
竞委会要求审裁处裁定答辩人违反《竞争条例》的第一行为守则,并向答辩人罚款、禁止他们再违反第一行为守则等。
两轮诉讼涉工程总额逾30亿元
竞委会今在新闻稿指,两轮诉讼涉及的工程总额逾 30 亿元。此外,安乐机电已就两轮诉讼承认法律责任,支付1.5亿元罚款及竞委会的调查费用及讼费。
案件编号:CTEA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