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恒地前经理贪污 涉收18万元利益逾10次按摩 披露招标文件
廉政公署今日(15日)落案起诉恒基地产时任工程经理及四个分包商的五名董事及职员行贿受贿,该名经理涉嫌接受同案被告提供的利益,包括10万元现金、4部智能电话、其父亲近万元寿宴费用、其儿子约5,700元澳门酒店住宿费、逾10次按摩服务等,总值约18万元,以在恒地10个建筑项目多项分包工程合约招标过程中协助对方,向他们披露内部文件及资料。他们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被告分别为苏淳清(55岁),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时任高级工程经理;麦鸿藻(66岁)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兼董事;郑伟成(40岁),景泽发展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兼董事;钟耀汉(34岁),景泽职员;周杰(47岁),华高达建材有限公司董事;及陈乐球(67岁),健华工程有限公司顾问。
同案5名分包商董事及职员同被控
六人被控共四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苏淳清于案发时是恒基地产建筑部高级工程经理,负责监督分包商进行的工程,并协助分包工程合约招标。利成、景泽、华高达及健华均为恒基地产的注册分包商,分别负责泥水、石屎模板、假天花及杂项工程。
苏淳清涉嫌于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串谋同案五名被告接受多项利益总值约18万元,以在恒基地产或其子公司的招标过程中协助利成、景泽、华高达及健华四间分包商。
涉收受父亲寿宴费、儿子澳门酒店住宿费等
涉案利益为10万元现金、四部智能电话总值逾46,000元、苏淳清父亲的寿宴值逾9,000元、苏淳清儿子的澳门酒店住宿值约5,700元、家私值约18,000元,以及逾10次按摩服务。
廉署调查发现,苏淳清涉嫌向同案被告披露恒基地产10个建筑项目多项分包工程合约的内部招标文件,以及最低标价的投标商资料。有关建筑项目涉及九个新发展的住宅项目,以及一幢已落成的工商大厦。
恒基地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一直积极向建造业界推广防贪信息,提醒业内人士必须严格遵守《防止贿赂条例》,切勿利用职位谋取私利,破坏公平投标制度及廉洁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