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诈骗4人逾10万兼用假身份证借贷 被控欺诈罪提堂

撰文: 伍凯莹
出版:更新:

女警员涉2年间多次讹称弟弟欠债,急须筹钱为他还债,诈骗4人共10.5万元,更用假身份诈骗2间财务公司批出贷款。女警涉诈骗共13.5万元,被廉署控告6项欺诈罪。案件今(8日)于东区法院提堂,她暂毋须答辩,准以1万元现金保释,押后至7月3日再讯。

被告刘洁玲被控欺诈罪在东区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女被告刘洁玲离开法庭又即折返。(资料图片/伍凯莹摄)

被告刘洁玲,44岁,报称女警员。她被控6项欺诈罪,即于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16日,分别向4人讹称她的弟弟欠债,她需要借钱代为还债,诱使4人分别交出1万元至5万元,共涉骗款10.5万元。被告另外涉于2016年2月2日,向亚洲联合财务及邦民日本财务讹称她的身份是林金英,在网上申请表上以假身份申请贷款,诈骗财务公司共3万元借款。

刘今日毋须答辩,控方透露有10名控方证人,不反对女警保释,但期间不得接触证人。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7月3日,准刘以1万元现金保释。刘离开法庭时,见到记者上前采访,立即转头跑回法院内。

案件编号:ESCC130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