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发牌制8.1正式生效 8%公司未持牌 物监局吁5月底前申领
政府为监管物业管理业,引入了发牌制度,3年过渡期将于7月31日届满,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今日(27日)表示,估计全港约有730间公司和约1.2万从业员须按法例申领牌照,惟至今分别仍有约8%公司和13%从业员仍未领牌,当中大部份为规模较细的公司,负责中小型住宅物业。
当局表示,处理申请一般需时约25日,但有部份公司因要补交文件,而需要较长时间才可成功领取到牌照,呼吁仍未申领牌照的公司和人士,在5月底前提交申请,否则难以确保相关人士能在发牌制度正式生效前取得有效牌照,以继续物管工作。
物监局行政总裁萧如彬表示,所有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订明物业管理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这些公司提供物管服务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普遍为物管经理及主任,都必须持有有效物管牌照。
截止今年4月,已发出逾1.2万个物管个人牌照,其中68%属正式牌照,32%属临时牌照。另外,当局亦已接获近650间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请,另有20多间已作出预约提交牌照申请,当中有480间已获批准发牌,另有逾40间亦已大致完成发牌程序。
他续指,根据“抗疫基金”和民政事务总署的资料,估计全港有近1,000间物业管理公司,扣除约270间毋须持牌的公司,约有730间须按法例申领牌照。截止今年4月,当局已接获近650间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请,另有20多间已作出预约提交牌照申请,当中有480间已获批准发牌,另有逾40间亦已大致完成发牌程序。
换言之,已提交申请的公司占整体约92%,相关公司亦会在负责的物业贴上已持牌的标签,让业主辨识,呼吁未见到相关标签的业主,尽快查询其物管公司是否已持有牌照。他又透露,当局已主动拜访仍未持牌的物管公司,冀协助他们尽快申领牌照。
他又提到,只有少数物管公司的领牌申请被驳回,主要是持牌从业员不合符条例要求。
至于物业管理从业员申领牌照的情况,他表示,根据物管专业团体和房屋经理学会的调查,估计全港有1.2万名物管从业员,当局已发出1.2万个物管人牌照,其中68%属正式牌照,32%属临时牌照,扣除同时领有2个牌的从业员,现时已有约10,400人已申领牌照,占整体约87%。
物监局主席黄江天强调,距离发牌制度正式实施仅余95日,提醒物管公司可透过当局申领物管公司牌照专线3696 1157,预约申领牌照,否则当局将无法保证在7月底发牌制度过渡期完结前,可向其发出牌照。
被问到若有物管公司在8月1日因未获取牌照而未能向受聘的物业提供服务,相关大厦能否追讨损失,萧如彬表示,大厦在聘请物管公司时已签订合约,认为业主可根据合约条款,从法律途径处理相关争议。另外,他又提到,当局会在法例生效后,加强巡查和根据投诉采取执法行动,预料日后会聘请更多人手,警告任何人若违例从事物管工作,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和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