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大停电|机电署要求港灯四周内交报告 审视是否触及奖罚机制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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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区今日(19日)凌晨时分广泛地区停电,南区、湾仔、太古城等多区停电长达近一小时,港灯指供电系统在凌晨进行线路保养维修时,有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港岛多处地区停电近一小时,未提有否人为失误。

政府晚上发新闻稿表示,非常关注停电事件,机电署已要求港灯尽快查明事故成因并就事故在4星期内提交详细报告;政府亦会按《管制计划协议》在有关年度的核数检讨内跟进,并审视今次的供电事故会否触及相关的奖罚机制。

▼ 港岛多区停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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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报告需说明意外起因及补救行动

环境及生态局表示,非常关注今日凌晨约零时45分于香港岛部分地区发生的供电事故,机电署在凌晨约1时27分收到港灯按既定机制通报有关事故后,一直与港灯跟进事态发展,并监察港灯的修复工作进度。

机电署已要求港灯尽快查明事故成因并就事故在四星期内提交详细报告,署方会继续和港灯密切联系跟进,并敦促港灯采取适当的改善措施。

政府指,机电署根据《电力条例》监管电力公司的运作,电力公司须在电力意外发生后向机电署署长提交报告,说明意外的起因,及已经采取或将会采取甚么补救行动,以防再次发生意外。此外,机电署每月就电力公司的设施及营运工作进行巡查,以监察其技术及电力安全表现,机电署一直与电力公司保持紧密沟通,并定期举行会议,商讨供电设施的安全事宜。

政府表示,通过签署《管制计划协议》,电力公司须保证提供足够的设施应付电力需求,并负责提供、营运及妥善维修保养其设施;电力公司必须严格遵行责任,包括在电力供应可靠性方面维持高效率和质素。

今年中期检讨协议将提出修订赏罚机制建议

局方指根据《协议》,政府与电力公司每年都会就技术、环保及财务方面的表现进行核数检讨,当中包括电力公司客户表现,并设有赏罚机制。其中,“供电可靠性”表现,是以港灯于该年度所达到的平均服务可用指数为量度标准,而“恢复供电”表现,是以港灯于该年度所达到的平均电网供电复电时间为量度标准。《协议》内赏罚机制以年度结算计算,政府会在有关年度的核数检讨内跟进,并审视今次的供电事故会否触及相关的奖罚机制。

局方表示,会在今年与两家电力公司就《协议》作中期检讨,包括考虑公众意见、过去几年两家电力公司运作表现,以及最新的经济状况后,向两家电力公司提出修订《协议》内包括赏罚机制事宜的建议,例如需考虑每宗事故的情况,而不应只是简单计算停电或复电的时间等,以加强保障市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