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11岁儿子阻入屋 单亲妈妈门外烧挥春逼开门 被判感化令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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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单亲妈妈因11岁儿子不专心上课、及阻止其喝酒而责骂对方,之后又因儿子离家出走而将平底锅等掷向地下,导致对方受伤。儿子其后趁妈妈外出买酒将家门反锁,她回来后试图以焚毁门外挥春逼使儿子开门。妈妈事后被捕,早前承认虐儿、纵火两罪,案件今(19日)在荃湾法院(暂代区院),暂委法官温绍明判刑指,本案在同类案件中严重性较轻,但被告过去已有虐儿案底,对于她有否汲取教训有质疑,最后考虑到其儿子的福祉及意愿,决定判处其12个月的感化令。

被告N.L.T(45岁),承认对所看管儿童虐待或忽略,以及罔顾生命是否受到危害而纵火两罪。她于2020年曾干犯虐儿罪,被判12个月感化。辩方求情指,被告有情绪问题,2019年开始接受精神科治疗,2020年确诊抑郁症,有定期覆诊及服药,情况获持续改善。

被告今在荃湾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令。

被告门外燃点挥春 浓烟蔓延入屋 儿子呼吸困难

案情指,被告与前夫离婚后,获得儿子X(11岁)的抚养权。于2022年2月14日,被告因为X不专心上网课而责骂对方。被告其后在家中喝了半瓶红酒,X尝试抢去酒瓶阻止其喝酒不果,反而遭被告责骂,X因而偷偷离家。

X直到晚上7时才回家,被告因X未有留在家中做功课而生气,把碗碟、平底锅、椅子及一些家品丢到地上,期间X的小腿遭击中数次。X之后跑入睡房,把衣柜搬到门后,阻挡被告人入内。

其后,被告外出买酒,X则锁上大门和搬雪柜挡在门后。被告回家后要求X开门不果,用打火机燃点门外挥春,浓烟蔓延入屋。X感到呼吸困难,尝试用水灭火。此时,有邻居发现事件及报警。X事后被送往广华医院,发现其小腿有多处瘀伤。

法官判刑时引述报告 指X希望与被告继续一起生活

温官判刑指,纵火是严重罪行,可对公众安全带来的威胁,判刑须具阻吓性,但考虑到本案的动机、背景及后果在同类案件中均属较轻。至于虐儿罪,虽然X的伤势在虐儿案中非最严重,报告亦建议判处感化令,但法庭关注到被告在2年内第二次犯案,对于她有否汲取教训有质疑,担心感化令未能阻吓被告。

温官续指,考虑到报告显示被告的态度有改善,及X的福祉及意愿,即X表示与被告的关系已有改善,并希望与被告继续一起生活等。法庭虽对于判处感化令保留,但仍决定再给予被告一次机会,判处12个月的感化令。

温官判刑后指出,被告选择成为母亲此重要角色,便要肩负很多责任及重担。但被告既是自愿成为母亲就有责任做好其角色,因她的人生已不再属于被告一人。温官自言明白前路非易行,但被告非孤独一人,她有儿子、家人的支持及关心,寄语被告要为自己及儿子,努力爱自己,相信她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感受到作为母亲的喜悦及幸福。

案件编号:DCCC 7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