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佣认把男婴尸弃公厕判囚一年 官:人类尸体不应被当垃圾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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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籍女佣去年3月于雇主家中产子,但初生儿子只大哭数分钟便没反应,更停止呼吸,女佣见状即尝试急救,但男婴仍没有反应,女佣大惊下,只用衣物及胶袋等物品包好男婴,翌日更将男婴尸体弃置于青山道的公厕。女佣事后向菲律宾领事馆自首。女佣今(4日)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防止合法埋葬尸体罪,被判1年。
女被告GRADO Aileen Ongcoy(37岁)承认于去年3月22日,防止合法埋葬一名男婴的尸体。
法官判刑时指,该类案件会增加调查难度,而人类的尸体应合适地处理,不应被当作垃圾,并会侮辱人的尊严,该类罪行更应被禁止及判处阻吓性判刑。法官考虑本案并没有烧毁婴尸及将婴尸弃于堆填区,被告只是出于惊慌及混乱,不是有预谋地弃置婴尸,故判她入狱12个月。
被告在雇主家产子但未剪掉脐带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在菲律宾有一个8岁女儿,未婚,并由父母照顾女儿,被告又会每月将薪金中的2000元寄回家乡。案发时,被告认识了另一个男友并怀孕,但期后与男友失去联络,被告却想保住婴儿,她当时已知怀有身孕,但没有做任何产前检查,更怕会因此失去工作,而事后她已向领事馆自首。
案情指,被告去年3月21日在雇主家中产子,但未能成功剪掉脐带,男婴出生后只哭了数分钟便停止哭泣,被告尝试急救但无效。被告惊慌下,只用衣物及胶袋等物品包好男婴,翌日更将男婴尸体弃置于青山道的公厕。她事后于4月4日向菲律宾领事馆自首,警方事后在公厕附近找回婴尸。
案件编号:DCCC3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