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忌女友对爱犬更好 劳工督察用凳重击兼脚踏犬只 被判囚3周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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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劳工处劳工督察疑因妒忌女友对待两只爱犬,较他更好,因此多番袭击牠们,包括以凳重击其中一犬的头,以及脚踏犬只的脸。他早前承认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裁判官今(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时指,被告长时间犯案,案中亦有使用武器,考虑罪行和案件的严重性,遂决定判被告监禁3星期。
被告罗家健,30岁,被控于2022年7月21日至8月8日期间,在香港仔鸭脷洲大街某单位残酷一只金毛寻回犬和一只混种狗,引致牠们受到不必要的痛楚。
裁判官斥被告违反当时女友对他的信任
裁判官今判刑时指,虽然被告每次犯案时间短,但历时多天,而且使用武器。裁判官续指,被告当时的女友信赖他,才把两犬交由他照顾,被告的行为违反当时女友对他的信任,最终决定判他监禁3星期。
案情指,被告和女友于去年拍拖,间中到对方的鸭脷洲单位过夜。被告亦获女友给予锁匙,以便协照顾其两只宠物犬“嘟嘟”和“妹妹”。惟“妹妹”于同年8月向被告吠叫,女友遂翻看闭路电视片段,发现被告当日曾踢“嘟嘟”的头和以纸巾扔牠。
女友继而发现被告于控罪时间,7次伤害两犬只,包括以凳重击头部3次、故意踢和踏脸等。她因此决定与他分手,对方则承认妒忌女友“对啲狗好过对佢好”,才以身试法。此外,女友带其中一只犬只到动物医院诊治,发现牠软组织受损,引致颈痛。
案件编号:ESCC5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