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委员会巡游规定遵守“禁蒙面法” 有参加者被提醒后离开队伍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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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今日(2日)有10个团体申请公众游行获发警方“不反对通知书”,其中发展局辖下的海滨事务委员会,下午举行巡游庆祝复活节,参加者须遵守“禁蒙面法”及佩戴帽子和襟章识别。大会工作人员及便衣警察于起步点提醒参加者不可佩戴口罩,有参加者闻言后随即离开队伍,决定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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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今日(2日)下午2时45分于炮台山“东岸公园主题区”起步,步行至湾仔“HarbourChill 海滨休闲站”(湾仔临时花园)。海滨事务委员会主席吴永顺因脚伤,只参与了起步仪式。他指,今次活动是希望可以与市民一起享受海滨空间,“疫情过后,大家都可以除低口罩”、“用一个最包容、尊重嘅方法,用自己嘅创意使用海滨”。他表示,大会为参加者登记及帽子,相信警方要求都是为了识别参加者及非参加者。

海滨事务委员会主席吴永顺指,大会为参加者登记及帽子,相信警方要求都是为了识别参加者及非参加者。(郑子峰摄)

对于有市民因为不能佩戴口罩而决定不参与,被问及会否觉得“禁蒙面法”窒碍市民参与,他说:“市民都可以随自己意愿参与,成个海滨我哋都希望市民可以自由,大家做任何活动都可以互相尊重”。

警员在起点提醒参加者除口罩

警方“不反对通知书”列明,大会须确保参加人数维持700名,并分为三组,每组200至250人,各组相隔最少10分钟出发。另外,大会必须确保所有参加者配戴大会提供的帽子及襟章,纠察员则需配戴工作证以兹识别,并且需遵守《禁止蒙面规例》,要求主办单位必须确保所有参与者,不得使用任何相当可能阻止识别身份的面物品。 除非当时可以提出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并提供书面证明。

警员拉起胶带围封起步位置,安排参加者分批出发。首批参加者于起步仪式后起行,约200名参加者出发后,警方再次拉起胶带围封,约5至10分钟后再放行下一批参加者。大会工作人员及现场便衣警察提醒参加者除下口罩,有一家三口被提醒后决定不参与巡游,未有理会记者提间则离开。

大会工作人员及现场便衣警察提醒参加者除下口罩,有一家三口被提醒后决定不参与游行,未有理会记者提间则离开。(郑子峰摄)

参加者钱先生表示,不佩戴口罩是尊重大会,但直言除口罩的要求“冇必要”,佩戴口罩是考量健康,对相关要求感到无奈,应该给予参加者选择权:“始终戴口罩系个人立场,唔可以一定坚决唔畀人戴”。

有参加者指,不佩戴口罩是尊重大会,但直言除口罩的要求“冇必要”。(郑子峰摄)

参加者想戴口罩 为免受感染

吴小姐带同两位小朋友一同参加今次巡游,其中一名小朋友佩戴口罩参与,吴小姐说,让小朋友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对于巡游规定需要佩戴帽子及襟章,她表示“大家都出嚟行,冇乜所谓。”小朋友知悉及今次活动规定不能佩戴口罩,随即脱下口罩,但坦言并不开心、不想脱下口罩,“因为我唔想‘中’(感染)”。

韦先生则指,自己至今外出仍佩戴口罩,“都系安全,始终一家人,出边啲人唔知,屋企可以做到干净啲,出面就未必做到。对于今次游行规定不能佩戴口罩,他表示可以接受:“Rugby 7(七榄)都系咁啦,都系咁多人”,但希望日后游行不会有太多限制。

韦先生(右)表示,希望日后游行不会有太多限制。(郑子峰摄)

大会形容,今次巡游是全港首届维港“帽子巡游”,参加者戴上以维港为主题的复活节造型帽子。参加者可即场登记参与巡游,大会襟章扣在帽子上,部份参加者没有佩戴帽子,但警方及大会工作人员均没有作出提醒。大会指,佩戴帽子及襟章为主办方主动向警方申请,警方“不反对通知书”只是将今次巡游的元素列出,预先报名及即场登记的参加者共有约1,300名。

今早宗教活动参加者须持棕枝以识别

同日,多个教堂举办游行纪念“棕枝主日”(天主教称圣枝主日),其中必须确保所有参加者手持棕枝,纠察员则需配戴工作证以兹识别。由杭州旅港同乡会今日下午于湾仔游行,其获发的“不反对通知书”亦列明须遵守《禁止蒙面规例》,游行期间所有参加者穿著大会T恤及于身上贴有识别贴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