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爬入礼宾府引爆燃烧装置 官斥有预谋行事 判囚32个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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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承认前年七一凌晨把燃烧装置投入礼宾府,再攀入府内引爆,事后被捕,并被发现其住所内有一本记载了特首、重要官员及建制人士等资料的记事簿,该簿内并有包括制造沙林毒气的化学程式等。男子早前认纵火罪,今(31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姚勋智指被告有计划行事,犯案前已记下附近环境和站岗资料,纵火处距离礼宾府只有约50米,附近有很多植被,火势容易蔓延,一旦起火一发不可收拾,又重申纵火是严重罪行,必须处以严厉判刑,判被告入狱32个月。

被告王俊彦(25岁)承认于2021年7月1日,在香港岛上亚厘毕道香港礼宾府,无合理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财产,即礼宾府近下亚厘毕道的植被。被告无案底,姚官称判刑时有考虑被告认罪,心理报告亦指其重犯机会低。

被告王俊彦(黑布蒙头)承认纵火罪被判囚32个月。(资料图片)

现场留下燃烧装置的残余物。(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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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前年七一凌晨,礼宾府突传出巨响,站岗的纪律部队人员发现礼宾府距离主楼50米的植被起火,即把火救熄后报警。警方在现场检获6个卡式石油气罐、2个白电油空罐及2个松节水金属罐,全部被烧过,并含有丁烷、煤油等易燃物。被焚的草丛亦含煤油;松节水金属罐有被告指纹,又在附近铁丝网检获一对有被告DNA的3M手套,及易燃有机溶剂甲苯。

纵火后搭巴士回家

警方翻看闭路电视片段,发现被告于同年6月时,也曾到过马鞍山某立法会议员办事处,及围绕礼宾府外围视察。案发当日凌晨近1时半,被告独自到礼宾府,把燃点的土制燃烧装掷向礼宾府植被,但没有即时起火或爆炸。被告遂攀入府内草丛引爆装置,然后乘搭巴士回家。

笔记簿内有建制支持者资料

警方在被告家中检获一本笔记簿,内有时任特首林郑月娥、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建制派支持者等25人的资料,包括他们办事处、个人住所或官邸地址等,亦有到礼宾府视察环境,并记下如礼宾府警岗数目及位置、水马或闭路电视位置等资料。他的笔记内并有制造土制燃烧装置的物品清单,及沙林毒气化学程式。

曾搜寻土制炸弹等资料

警方并发现被告曾搜寻逾2,000 项地图记项,涉及礼宾府、政府主要官员的官邸、政总大楼等位置;及涉“化学反应爆炸”、“土制炸弹”、中环至马鞍山的深宵交通、逃避刑事调查等资料。

案件编号:DCCC 55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