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车问题争执司机死亡 退休警袭击罪成囚7日 死者妻泣称不公平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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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员及其妻子前年11月,在屯门港铁兆康站公共运输交汇处外,疑因泊位问题与55岁客货车司机争执并涉曾有肢体接触。客货车司机其后昏迷倒地,送院后不治。退休警初时被控误杀罪,其后改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退休警不认罪受审,今(30日)在屯门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改裁定普通袭击罪成。裁判官判刑指,案发时发生的只是一些琐碎事,被告无必要下车,更无须以具攻击性的态度处理。虽然死者死于心藏病,其死非由被告的行为引起,但本案控罪判短期监禁无可避免,判被告入狱7天,考虑到被告案发后已被还押逾50日,下令被告毋须服刑,即时释放。

死者遗孀泣称一条命嚟架

死者遗孀今有到庭旁听,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一度泣不成声。她指丈夫为家中经济支柱,幼子正就读小学,她说:“我要凑住𠮶小朋友,点样去揾野做?”她直指判决不公平,泣称:“判得咁轻,一条命黎架㖞。”对于裁决指其夫死于心脏病,遗孀指其夫没有心脏病,更称若被告当日没有将其夫拉下车,之后的事根本不会发生。

被告邝德荣(退休高级警员,57岁),被控于2021年11月28日在屯门兆康路港铁兆康站A出口外的士站,袭击陈国梁。

现场片段拍到被告推陈及曾握拳

案情指,被告当日与妻去港铁站买糖水后打算驾车离开,陈的客货车紧贴在他车前,他示意陈驶前让他离去,陈亦有照做。当被告驶至陈车旁边时,陈却着他停车并向他讲粗口,被告落车与陈理论,表明没有骂人,但陈不停指骂。现场片段拍到被告推陈并曾握拳。

被告辩称只是以手保护头

被告自辩时解释,因陈冲前及袭击其妻,他推开陈以保持距离;陈及后向他施袭至眼镜飞脱,并跌倒地上,被告称只是以手保护头部及欲控制陈。

专家指陈突然心脏停顿死亡

根据双方同意事实,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的心脏科专家认为,陈是因突然心脏停顿而死亡。检验遗体的法医就指,死者有糖尿病及高血压,死于急性心脏病。

被告下车之前并无危险

裁判官裁决时指,被告在推陈及下车之前并无危险,他当时大可直接驾车离开,但被告反而在下车后表现侵略性,指著陈大叫。对于被告指陈曾撞向被告的胸口及突然向前冲,裁判官认为其说法与行车纪录仪片段不同,片段中被告及其母亲在该阶段并无身体上的危险,故不接纳被告称出于自卫推陈的说法。

陈开车门撞到被告妻

至于其后发生的“批踭”一事,在上述推撞后,陈数度欲返回车上,惟被告及其妻仍不断说话并表现侵略性,行为惹怒陈。陈后来再打开车门,车门打中被告妻子致其后退。被告见状走到陈及其妻之间,以手肘及身体阻挡以为两人制造空间。裁判官指在此阶段,法庭不能排除被告当时是为了防止妻子受伤而作出自卫行为,亦认为他以手肘制造空间属适当武力。以至后来双方发生纠缠,法庭认为被告期间有采取自卫行为的可能性。

推倒陈的行为足以裁定普通袭击

基于以上原因,裁判官认为控方未能有毫无合理疑点下裁定被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但就被告初时曾推陈的行为,法庭不接纳属自卫,故裁定被告普通袭击罪成。

案件编号:TMCC228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