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卢俊宇图误导警员判社服 控方求加刑被拒 卢激动落泪
前屯门区区议员卢俊宇,2020年在网上发帖讹称在参与721纪念活动时,遭警方反锁带返警署,事实上他当时正于酒楼用膳。警方调查后控告他企图误导警员罪,卢一直坚称真有其事,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律政司认为刑罚过轻,提出覆核刑期。上诉庭今(29日)作聆讯,上诉庭今(29日)作聆讯,法官听罢双方陈辞后,同意原审刑罚明显过轻,正确量刑随时可达监禁3个月,但考虑所有情况后驳回律政司申请,裁后驳回律政司的申请,维持原判,稍后才颁下书面理由。卢闻判后双手合十激动落泪。
被告卢俊宇(39岁),被控于2020年11月23日,在屯门美乐花园商场地下39号舖外,提供虚假资料,即声称于同月21日在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图及故意而误导警长文嘉明。
社服令未能反映卢的罪责
律政司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傅悦耳今指,原审裁判官水佳丽判被告240小时社服令,属于原则上犯错,不足以反映卢的罪责。虽然卢上月已完成社服令,但他有预谋且“执意”犯案,卢发帖讹称被反手捉紧带返警署,务求引起公众关注,建议应以监禁3个月作为量刑起点。
官觉得卢帖文预谋引起大众关注
不过法官彭伟昌质疑,有预谋并不等同“执意”犯案,按照律政司说法,若果卢有预谋犯案,他发帖前已预想到警方会介入调查,及受查时要如何误导警员,但事实并非如此,“反而觉得调返转头”,充其量只能说他的帖文有预谋引起大众关注。
控方指卢说谎突出其英雄主义
法官彭宝琴询问,律政司指卢“执意”犯案,意思是否指他完全虚构从未发生的事情,并非单纯“加盐加醋”。在警方展开调查后,他大可选择直认其非,坦白交代他虚构事件,好让警方即时作出澄清,但他继续讹称真有其事,翌日刊登道歉启事时依旧似是而非,只说当中有误会,若考虑“执意”犯案这点,原审判罚阻吓性明显不足。傅同意,补充指被告一再误导,审讯时又不认罪,被定罪后会见感化官时仍在说谎,以突出其英雄主义,上述种种因素均令本案变得严重。
指卢选择敏感日子犯案
傅续指,他选择在21日这种敏感日子犯案,但同意没有证据显示其行为招致警力浪费。惟法官彭伟昌反驳,案中没有证据显示当日为纪念或属标志性日子,甚或曾举行公众集会等,反问:“就咁睇,点敏感?”傅最后邀请法庭考虑案发时社会环境,指社会骚乱的高峰期已过,但随着国安法实施,社会气氛未算平静,卢亦非年轻人,犯案不是一时冲动,不适合轻判。
卢已退出政坛本案属单一事件
辩方大律师回应指,卢在原审时提出合理抗辩,同意不少案情,没有浪费法庭时间。法官彭宝琴认为,本案证据充分,尤其警方事后从卢的手机上,找到他声称被捕时其实是在酒楼用膳的证据,但他不认罪,看不到其悔意。辩方接纳,卢由抗辩至判刑前依然执迷不悔,惟他前年7月已辞去区议员一职,已退出民主党,现时转职银行合规主任,如今对其行为深感后悔,并退出政坛,希望法庭接纳本案仅为单一事件。
上诉庭指原审官思路难理解
法官彭伟昌提到,原审判刑时“批评得好厉害”,斥卢不停掩饰过失,一再坚持其说法,但又忽然指他“并非无药可救”,最终判处240小时社服令,认为水官思路难以理解。上诉庭三位法官退庭商议半小时后,驳回律政司申请。
案件编号:CAAR7/2022